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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获评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2017-09-26 15:13 来源:综合
    9月21日,国家环保部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推进会,表彰全国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苏州市成功入选。
 
    继2013年获全国首批地级国家生态市以来,苏州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确定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更高目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低碳高效的生态产业、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幸福安康的生态人居、健康文明的生态文化、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六大体系,做美经济生态“双面绣”,让“人间天堂”的美誉实至名归。
 
    苏州市连续五年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考核中名列第一,高分通过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市验收,苏州和昆山市建成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张家港市被评为首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
 
    一是生态空间体系不断优化。从严划定11大类、103块、3205平方公里的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占比超过37%,为全省最高。扎实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不断优化城乡规划布局,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二是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突出“创新四问”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综合实力保持全省第一。服务业量质齐升,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1.4%,实现“二、三、一”向“三、二、一”的战略转变,现代农业、循环经济加快发展。
 
    三是生态环境体系持续改善。苏州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太湖连续九年“两个确保”。市区PM2.5浓度为46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4.3%,达到省考优秀目标。土壤污染防治积极推进,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境风险防控得到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利用全面提升。
 
    四是生态生活体系逐步完善。持续开展“城市环境大家管、市容秩序大提升”和“931”行动,城市环境显著提升。优化提升农村环境,大力推进美丽镇村建设,保持“江南水乡”特色。协同推进城乡绿化,建设绿色苏州,林木覆盖率、自然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0.69%、56.4%。倡导绿色生活,推进节能、节水、垃圾分类、低碳交通。
 
    五是生态文化体系不断提升。狠抓生态创建,各市、区全部建成国家生态市(县、区),55个建制镇实现国家级生态镇全覆盖,建成国家级生态村10个、省级以上生态村654个。强化媒体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开展环保重大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建成一批生态文化载体。鼓励公众参与,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
 
    六是生态制度体系加快形成。全面严格环境执法,组织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清理违法违规项目,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出台全国首部生态补偿地方性法规《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累计拨付补偿资金6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