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稠城大队针对春江路某处LED店堂招牌断亮的现象向当事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当场关闭灯光并及时进行修复。
近日,针对城区夜间个别LED灯“缺胳膊少腿”带病上岗有损城市夜景市容的情况,每日晚间,稠城大队夜间中队都对稠城范围内主要大街的LED灯断亮现象进行专项排查整治。
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LED灯广告、招牌断亮、不亮情况进行拉网式逐一排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LED店面招牌、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载体形式的显亮式户外广告,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正确履行管护义务,使显亮式户外广告显示不完整、断亮、残损的,在修复前应当停止使用。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相对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责令相关责任人现场关闭灯光并及时进行修复。
接下来,执法人员将对查出夜间LED广告灯箱灯光断亮问题的商户予以日常跟踪监督,并督促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复查,且按《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共计发现LED灯断亮等情况10余起。
文/吴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