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张正义 心系百姓保民生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五年工作回眸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升国旗仪式
回眸过去的5年,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有力地维护了公平正义,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了黔东南州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
五年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工作水平提升,工作亮点纷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582人,同比上升15.94%;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87件,同比上升107%;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33人(含副厅级3人),同比上升94.12%。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0718人,提起公诉17357人,同比上升3.15%、37.83%。强化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82件,追加逮捕278人,追诉漏犯21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7件次,同比上升79.15%。提出刑事抗诉64件,支持抗诉41件。全州检察机关先后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州四大班子领导书面批示肯定和表扬65次,涌现出州级以上先进集体88个,先进个人138人。黔东南州委副书记、州长冯仕文为我州检察工作点赞:“黔东南州检察院开展工作在全国有亮点、在全省是标杆、在全州作示范,是全州开展工作的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一张名片。”
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帮扶修建的施秉县双井镇枸洞坪七彩路
为青山绿水竖起“法治保护网”
良好的生态环境,离不开法治保障护航;保护青山绿水,检察机关责无旁贷。2015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作出批示:“贵州黔东南州检察院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州,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特别是构建了专业化办案协作、‘两审查一告知’内部协作、案件综合评价、补植复绿等四项长效机制,走出了一条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路子。”这是黔东南州检察院建院以来首次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为什么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会得到如此高度的评价和肯定呢?
五年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以坚守“两条底线”、保护“两个宝贝”为着力点,对检察机关的部分职能进行了内部整合,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17个,在贵州省率先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构州县两级全覆盖。积极参加“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森林保护“六个严禁”、环保“执法风暴”等专项行动,并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全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精心守护苗山侗水。
近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178人,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623人,提起公诉1632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9件,追捕、追诉48人。针对环境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2895份,督促相关部门关闭落后产能100余家,为2.1万棵古大珍稀树木建档挂牌保护。与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对20余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州检察院、州法院、州林业局、州森林公安局联合出台《黔东南州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生态补偿工作的意见》,使我州的“补植复绿”工作走上制度化的轨道。截止目前,落实“生态补偿”检察建议1084件,建立“补植复绿”基地40个,补植树木近2.6万余亩,对全州范围内的20多个废旧矿山进行了生态修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开展了督促林业部门加强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民族文化“两个宝贝”等专项行动。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勇夺2015年全省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单项冠军、被评为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先进集体,州检院撰写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年度报告,被评为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决策转化调研成果一等奖。办理的两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监督案例”,两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五个典型案例”,一起成功抗诉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精品案例”。
黄琴村帮扶点脆红李生长情况
用“真心真情”书写扶贫攻坚新篇章
2016年6月,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该院帮扶点施秉县双井镇进行实地考察,在听取了州检察院扶贫工作专题汇报后,给予高度评价:“州检察院把公事当家事,用真心、动真情、倾全力、扶真贫、真扶贫,是全州各机关单位开展扶贫工作的楷模”。时任州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亮认为:“州检察院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新思路、新办法、帮扶工作卓有成效。” 2016年11月3日,全州产业扶贫暨定点帮扶现场会在黄平召开,黔东南州检察院作为唯一的州直机关代表作扶贫攻坚经验交流发言。黔东南州检察院依托精品水果+电子商务+山地旅游,成功探索出的“七个一”的扶贫攻坚“双井模式”,得到参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七个一”的扶贫攻坚“双井模式”就是“打造一支好队伍”。2012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院先后选派5名党组成员,36名优秀干部深入施秉县双井镇。聘请州农科所、施秉县农业局等单位的农技专家到双井镇开展调研、论证和授课,为双井镇培养了200人左右的精品水果种植专业农技人才。“选定一个好思路”。按照“产业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扶贫”思路,经过全面科学论证,选定种植脆红李、蜂糖李、冬桃等精品水果种植为主导产业,辐射带动农文旅一体化产业发展。“发展一个好产业”。以精品水果为主导产业,突出绿色长效可持续扶贫,依托传统村落,打造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示范点。为传统民族村寨龙塘村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帮助龙塘村挖掘传统民族文化内涵和苗族英雄故事,延伸发展龙塘村民族文化与生态旅游产业。“建立一个合作社”。建立“镇村两级”合作社11个,将分散的土地连成片,把分散的农民抱成团,农户通过果园入股或土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其中,真正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股民。“依托一家专业公司”。帮助双井镇寻求到合作伙伴云谷田园有限公司,依托销售公司平台,达到产地与市场直接对接,产销一体化,实现价格保底,让老百姓吃了一颗定心丸。“搭建一个电商平台”。依托“施秉扶贫电商云”平台,大力推进双井镇电商扶贫云建设,推动全镇电子商务专业化人才培训,广泛推介双井镇的精品水果及农产品。“建设一个农文旅产业园”。在双井村枸洞平规划建设以精品水果脆红李产业为主导,山地生态与民族文化旅游观光相结合的农文旅一体化产业园。目前,已帮助枸洞坪产业园协调资金1650万元,修建了一条8公里长的生态产业路暨旅游观光路,园区内已垦种果园350亩,园区绿化、水利等工程也在逐步推进中。
帮扶至今,黔东南州检察院已协调项目资金3050.2万余元,完成精品水果种植面积达7000亩,覆盖农户900余户,实现减贫428户2660人。按照“3年6000亩”的产业扶贫攻坚计划,到2020年,双井镇精品水果单项产值预计达1.5亿元,仅水果收益就可实现人均年收入5900元的目标。2017年1月3日,人民日报以《小小水果也扶贫(脱贫故事)》对黔东南州检察院的产业扶贫工作作了专题报道。
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锦屏行政公益案件的报道
督促起诉、公益诉讼双管齐下,成绩斐然
2016年1月13日,锦屏县环保局对该县鸿发石材公司等企业污染环境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为,在锦屏县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下,被确认违法。锦屏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环保、国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非煤矿山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对违法违规生产企业从重处罚,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现象发生。
2014年,锦屏县检察院排查发现,该县鸿发石材公司等7家石材公司在未依法建设环保设施的情况下长期违法生产,并将未经沉淀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清水江,锦屏县环保局对此怠于履行监管职责。锦屏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8月15日和2015年4月16日两次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排污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罚,并要求在一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但锦屏县环保局依然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涉事企业仍然继续排污,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被侵害状态。2015年12月8日,锦屏县人民检察院以锦屏县环保局为被告,向福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最后获得胜诉。该案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的首例宣判和胜诉案件,是2016年全国“两会”上高检院“三赞”贵州检察工作的代表之一,得到曹建明检察长的长篇签批表扬,也是最高检第八批环境保护领域指导性案件之一,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黔东南经验。
2014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结合黔东南州实际,全力推进督促起诉专项工作,在督促行政职能部门依法规范行政、保障国有资金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三年来,共督促相关部门追回国有资产17.99亿元。我州检察机关自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共排查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线索178件,发出检察建议174件,要求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22件,纠正率84%,对逾期未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力促进了我州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保护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检察干警到农户家中进行走访
“走、访、送、化”关注民生冷暖
连续五年,黔东南州检察机关每年集中一个月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走·访·送·化解”活动,深入基层,走千户农家;访民生民情;送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参加干警2680人次,走访行程约30000公里;制作案例展板1800块,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6部,开展警示教育宣传4275场,设立预防联络点600余个,聘请预防联络员410名。活动为检察机关解决好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活动中,检察干警们走村入户发放检察工作“服务承诺卡”,与村民拉家常、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询问涉农惠民资金的落实情况,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纠纷,并提供帮助。在剑河县巫沙村,一位村民在谈话中提到希望修建一条硬化步道和一座凉亭,方便村民上山劳作,州检察院陈继忠检察长立即协调联系,争取到项目资金20万元,目前凉亭和步道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
在走访过程中,州检察院结合民族地区的特点,采用当地通用民族语言或民歌形式开展走访,让群众感到亲切。为确保宣传效果,州检察院编写了《预防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惠农扶贫民生资金宣传手册》、《农村法制问答与案例》、《检察宣传资料》等宣传手册,并通过播放微电影、采取民歌普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
凯里一中新校区举行的"法治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
送法进校园,播撒法治的种子
2016年9月20日,在凯里一中新校区足球场,黔东南州”“法治进校园”暨“花季护航——法治精神进校园”全州巡讲活动启动仪式隆重举行,副州长刘晓春以及相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了仪式。启动仪式后,一场生动的法治课在该校科技楼阶梯教室开讲,黔东南州检察院优秀女检察官杨再滔运用形象生动、通俗易懂的语言,紧贴青少年成长实际进行讲授,并调动鼓励学生积极回答问题,整场宣讲,高潮迭起,掌声不断。
为教育广大青少年自尊自爱,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自2015年起,由州检察院机关动员64名党员干部组成了法律志愿服务队,分为22个组,分别到凯里市区的22所中学、职校进行法治宣讲。当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深入州内16个县(市)30多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00余次,接受教育的师生达1.7万余人。
2016年下半年,州检察院牵头积极与州教育局、州妇联、州律师协会等5家单位联系,开展为期3年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州检察院女检察官邓可为原型设计制作了卡通人物形象“可可姐”,并以“可可姐进校园来了”作为宣传口号,让法治进校园,让遵纪守法理念深入广大学生的心中。2016年9月活动开展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深入69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册(单)2.78万余册(张),接受法治教育的师生达6.07万人。
经过辛勤的浇灌,我州法治进校园活动,结出丰收的果实。2016年我州批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2件和158人,同比分别下降18.4%和19.8%;起诉124件214人,同比分别下降13.55%和20.74%。
榕江县人民检察院“百院千警保民促廉”活动
多措并举,护好民生资金“钱袋子”
2016年7月,锦屏县检察院通过民生资金保护联络室收到赶集群众的举报,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力量初查在一周时间内,查明了该县启蒙镇鹏池村村支书杨某平、村主任杨某富、文书杨某礼在2011年和2012年开展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优亲厚友、欺骗群众、“吃拿卡要”、索取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补助金近6万元后私分的事实,并以贪污罪对三人立案侦查,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
为加强构建基层民生法律监督,全州检察机关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设立44个民生资金保护检察联络室,明确检察联络室主任44名,联络员83名,聘请乡镇、村级检察联络员734人,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了检察联络员乡镇村全覆盖。
检察联络室仅仅是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一个方面。自2016年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州检察机关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制度,并将专项工作明确为“一把手”工程,配备专职人员,强化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一是以办案为中心,打造涉民生资金职务犯罪惩治网。全州检察机关围绕“五个一批”“1+7”民生等工程,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016年以来,全州检察机关共查办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34件151人,其中要案1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69.69万元。二是以预防为重点,构筑民生资金保护“防火墙”。主动介入国计民生重大项目,深入开展预防调查66次,提出检察建议87件,促成州委州政府出台《黔东南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黔东南州民生资金管理使用联席会议制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民生资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结合“走、访、送、化”和职务犯罪预防巡展,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其中州院撰写《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织密“五大立体网”服务扶贫攻坚新常态》得到贵州省政法委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转发。四是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侵害民生的犯罪行为。共批捕民生领域刑事犯罪嫌疑人1671人,起诉 267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8 件,纠正漏捕67人,纠正漏犯61人。
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利剑应急特战队成立仪式
创建法警特战队 打造应急执法利剑
2016年7月,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成立利剑应急特战队,主要负责全州检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的押解、看管、协助执行抓捕、突发事件的处置等任务。这是黔东南检察机关适应当前检察工作新形势,有效整合利用警力资源,提升司法警察快速反应、协调作战能力的有力举措。州院定期组织全州16个县市检察院特战队员开展以警械使用、擒拿格斗、车辆查控、枪械操作与实弹射击、搜索抓捕犯罪嫌疑人、应急防暴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封闭式集中训练。2016年9月,以利剑特战队为素材拍摄的《苗岭侗乡的一支利剑》专题宣传片被省检察院作为先进典型推荐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得到了高检院和省院法警充分肯定,并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相关培训会议上播放推广。
五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在基层活动,州院及16个基层检察院面貌发生可喜变化。全州检察机关有7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10个基层检察院、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州检察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大力实施检察骨干队伍建设工程和检察干警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共选派250人参加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州检察院自行组织培训37次,培训人员1906人(次)。举办了首届公诉人与辩护人电视辩论赛,队伍的整体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通过统一考试、考核,全州42名检察干警入选州级检察骨干人才库,12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1人入选全国检察业务骨干人才库。同时,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开展“铸廉行动”为契机,通过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狠抓管理,州检察院机关检察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被州委授予I类铸廉单位。(张能斌 舒贵 郭付明 肖宏 杨远超 房月刚 莫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