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两会1月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党委书记施雪龙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车俊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7年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协同推进截污纳管、河道清淤、工业整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排污口整治、生态配水与修复等六大工程,完善河长制,积极整治小微水体感官污染,完成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达标改造,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浙江已有6名省级河长、199名市级河长、2688名县级河长、16417名乡镇级河长、42120名村级河长,还有人数众多的民间河长。
浙江省人大代表、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党委书记施雪龙
施雪龙代表说,浙江每天有成千上万名基层河长在巡河,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了,如何实现河道治理的长效管理?人大代表在日常视察暗访时发现,河长告示牌上电话不通,或者部分河长对所辖河道河长多少,河道治理情况如何一无所知等情况还是仍有发生。部分基层河长把“河长制”当成了“挂名制”,在一定程度上只挂名不干活,履职意识严重缺失;还有一些乡镇领导当河长,由于基层工作压力大,任务多,一人兼数职,对于河长履职只能疲于应付,浮于表面,使得治水工作流于形式或者是临时大运动式的突发行动。
施雪龙代表建议,如何实现“河长制”长效管理,需要从几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是在资金投入上给予保障。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在当地财政经费投入的前提下,主动对接上级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管理公共设施项目。建立“五水共治”公益金,引入商业操作模式。
二要强化协调配合。治水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住建、农业、林水、环保、城管、交通、经信、市场监管、财政等主要部门,与其他部门和单位都要全力配合,高效率提供服务,决不能相互推诿、拖延、阻挠整治工作。小小河长,难以全面协调各方工作。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最差的河道一定要给属地镇街、平台的主要领导,只有这样,治水工作才有力度,才有组织保障,才能落实到位。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各地党政“一把手”是属地的总河长,对辖区内河道整治工作负总责。
但是主要领导在担任河长后,要切实履行河长的职责,并且各级河长要与各级政府签订治河责任状,明确工作责任,问责问效才能责任到人。
四是要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机制。“五水共治”越到后面,越是难啃的硬骨头。“五水共治”考核办法,明确治水成绩不合格的一票否优,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在考核比分中,加入沿线居民的考核比例,他们对家门前的河道更具有发言权,多听一线民生,少听总结报告。
五是要加强河长履职监督,落实“回头看”。重视河长履职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评价体系建设,在日常巡查督查中注重吸纳“两代表一委员”、网民代表、治水监督员、民间河长等参加,形成社会各界监督的合力。邀请民间河长、治水监督员、农民监理员等参加,进一步在基层形成“五水共治、吾水共治”的良好氛围。
对综合整治不力、污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对有关属地和部门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同志,并实施挂牌督办。对于已经取得治理成效的,要注意经常“回头看”,避免阶段式成果,对于河道长换人、转岗、离职等情况,要做好河长的交接。
六是要加大河道治理宣传。加强对河长治理正面宣传,进一步深化治水氛围,传递治水正能量。同时,对于执行不力的河长,要进行批评监督,督促他们的工作落实。各级治水单位以公开透明为前提,将河道基本信息予以公开,畅通河道投诉举报途径,方便查询和了解河道基本情况,及时掌握河道水质变化,服务于广大公众。(记者王鹏飞 余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