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破获一起新型网络传销大案,注册会员90余万名,涉案金额数十亿元
传销披上“互助理财”马甲
本报记者 魏哲哲
“有1万元闲钱,怎样投资可以收益最大化?”“诚信买卖宝全力打造人人都玩得起、人人都能获取福利的稳定平台,最终达到全民致富!学会投资、学会理财,你才会赢得未来!”“诚信买卖宝”网络传销这样宣传。
今年6月,河南许昌警方破获一起传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制作“诚信买卖宝”平台程序,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高额回报相诱惑,通过线上各门户网站、线下熟人朋友等渠道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并按照推荐关系形成层级,通过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截至目前,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
打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旗号,“诚信买卖宝”类传销活动如何实施?近日,记者采访了办案民警和在押的部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
1000元即可起投,声称5至10天就能收回本息,夸大宣传极具迷惑性
“每日利率1.5%,5至10天之后兑现本息。”“在买卖宝事业里,辛苦三五个月,胜过很多平常人的一辈子!”记者在“诚信买卖宝”宣传的网页上,看到了这样的广告语。
“这是这起传销案件最具迷惑性的地方,即使会员不发展下线,只要投资也会有‘静态收益’——高额利息。传统传销中,只有会员发展到下线才能获利,而诚信买卖宝区分了‘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犯罪分子正是抓住这一点,忽悠群众,迷惑性更强。”办案民警赵强向记者介绍,诚信买卖宝平台投资起点低,1000元即可起投,并且5至10天就能收回本息,很有吸引力。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6年6月初,涉案人员被抓获,此时诚信买卖宝平台已运行达半年。后台数据显示注册会员90余万名,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
在传销宣传中,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网站、微信、QQ等播放宣传资料,鼓吹诚信买卖宝是最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该传销组织还将参与者包装成“成功人士”,上传多张香港启动仪式、买卖宝精英研讨会、泰国游等“高大上”的活动图片。
毕业于某工程学院的施某,精通计算机技术,在传销活动中负责技术支撑和数据维护,是案件中的1号人物。之前,他是一名软件编程技术人员,曾经为业务客户制作商城、分销系统。
“去年10月下旬,我开始编程,核心程序大概4个小时就完成了,后来不断修改规则,以降低平台风险。”施某向记者介绍,比如相比于之前出现的“3M”平台,自己在设计规则时确定的利率偏低一些,保证资金更为稳定。在“投资”规则中设计为每单低于1万元,每个手机号申请一个会员号,“这是为了规避大的玩家投机,影响平台资金流稳定性。”施某说。
拉人头、设级别、拿提成,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自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
“平台要求新人加入必须有会员推荐,通过买卖宝的‘官方网站’无法注册为会员,必须要点击其他会员转发的链接才能注册。哪个会员分享的链接,新注册的会员就是其下线。”办案民警袁献超介绍。
据介绍,传销活动中设置了8个会员级别,自下往上分别是M0、M1……M6、经理(也叫领导人),依据发展下线情况进行级别晋升。
“注册即为M0级别会员;成功打款一次身份晋升为M1;直接推荐人中培育两个M1,晋升为M2……直接推荐人中培育3个M6,就可以晋升为经理级别。”负责宣传推广的犯罪嫌疑人盛某介绍:“与会员级别挂钩的就是‘动态收益’的提成比例。”
在每笔交易中,平台还设立了“门票费”,即每进行一笔买入或者卖出,都要交成交金额1%的费用。施某介绍,“这是防止一部分人只注册不投资而设立的门槛。”盛某告诉记者,诚信买卖宝平台以虚拟的M包作为交易对象,从其他会员手中买入M包,系统通过返还固定比例的M包的形式产生利息,这是静态收益;同时推荐人层层发展新人加入作为下线,下线每次交易,上线根据网站规定,获取相应比例提成的M包,称为领导奖,也叫动态收益。通过卖出M包,达到变现的目的。
不同级别的会员,在每次交易中动态收益的提成比例是不同的。盛某介绍,例如,M1级别会员的领导奖是他伞下一代下线每次买入金额的10%;经理级别会员的领导奖是他伞下一代下线每次买入金额的10%,二代的5%,三代的3%,四代的2%,五代的1%,六代的0.5%,伞下六代以后无限代下线的0.2%。
“有了丰厚的动态收益奖金激励机制,与之相比,静态收益显得微不足道,本质上仍然是靠拉人头进行计酬的返利模式。”办案民警赵强指出:“平台本身不产生任何价值,参与者的收益全部来源于后来参与者的投入资金,是一种击鼓传花形式的骗局,参与者只有不断诱骗他人加入才能保证获取返利,亏损的永远是下层参与者。”
很多投资人明知是传销,仍心存侥幸。警方提醒超高额回报投资是陷阱
管某是诚信买卖宝网络传销活动的经理层级别人员,谈到该传销组织的发展,他坦言:“我也没想到会这么疯狂,没想到能做这么大。”据管某介绍,仅“门票费就收了几个亿”。
记者了解到,即便很多投资人对买卖宝平台涉嫌传销的事实心知肚明,却依然抵制不住诱惑。管某说:“很多玩家都是抱着只要火烧不到自己身上就行的侥幸心理,从中牟利。”
据警方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络传销案件,也是许昌警方破获的第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件。该平台以购买“门票”作为参与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以高额的回报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与传统传销相比,新型传销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发展下线也超越了熟人范围,通过微信、网页等传播,陌生人也可以加入。”办案民警张志高介绍。
办案民警指出,“平台上的‘投资人’是传销活动的参与者,而不是受害者,这本身就涉嫌违法。”
普通民众如何防范掉入网络传销陷阱?警方提示,民众投资理财要谨慎,仔细甄别,“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超出正常范围的高额回报许诺的“投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要自觉远离,及时举报。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19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