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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给决策加道“红绿灯”

2016-07-12 07:45 来源:人民日报
山东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给决策加道“红绿灯”(治国理政新思想新实践·新理念带来新变化)
本报记者 卞民德
 
  关键词:依法治国
 
  “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
 
        
 
  两年前的这个时候,接到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受邀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李连祥有激动,更有担心。
 
  “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是一份很高的荣誉,让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感觉到被认可、被尊重。”李连祥“头衔”不少,但这份邀请,还是让他备感兴奋。“以前也聘任过法律顾问,但每次开会,赞扬肯定的多,提有用建议的少。这一回,绝不走过场,只听实话,只要专业意见,为政府工作提供一面‘镜子’。”现场的承诺,李连祥记得特别清楚。
 
  有了承诺,还要看行动。
 
  过去两年,省政府只要做重大决策,或讨论重大事项,都会通知法律顾问到场。山东省法律专家库成员多达102人,都有机会参与。仅去年一年,李连祥就参加过十几场。
 
  凡是参会,必定要发言。空谈没人听,要提前做足案头工作,有理有据才可言无不尽。有一次,一位法学教授发言时间偏长,工作人员中途想打断,被省领导制止:“说得很有道理啊,为什么不让人家说完?”
 
  李连祥性子直、敢说话,看到政府真重视,他的胆子更大了。参与各种会议,冷水没少泼,言辞也尖锐。尽管如此,李连祥并未被冷落。在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协议签署等重大法律事项的论证过程中,李连祥和其他政府法律顾问一起提出专业意见,并最终融入政府决策。
 
  从省级推行到市县普遍建立,从白纸一张到渐趋完善,李连祥见证了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嬗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费用支付办法》……一份份文件,对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考核监督、费用支付等作出具体规定。评价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的发挥情况,有统计制度、月报制度,并被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从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角度看,政府法律顾问就像‘红绿灯’,提醒政府什么样的决策通、什么样的决策缓、什么样的决策停。”与政府打交道的时间长了,李连祥的感受真真切切,“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法律人,在这一历史进程中责无旁贷。”
《 人民日报 》( 2016年07月12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