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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受访者直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三公乱象严重(2)

2013-05-28 18:08 来源:人民网

“不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问题同样很严重。”邓联繁向记者举例,就在2012年8月,财政部湖北专员办发布消息,指出武汉某教育部重点大学2011年通过调整出国(境)支出到“差旅费”科目、调整公务接待费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报表不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式,隐匿“三公经费”科目支出近亿元。财政部天津专员办在经过一系列调查后,也曾批评一些高校的“三公经费”缺乏有效监管。


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三公”问题的监督为什么一直没跟上

有一种声音认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三公”消费,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招待费用,是市场经营活动的需要,公众不必过度关注和指责。对于这种说法,国内著名“三公”问题研究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给予了严厉的驳斥。竹立家指出,“三公”消费的主体,是指那些获得公共资源支持运行的公共机构和公共部门,世界范围内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是政府部门,第二是公共事业单位,第三就是公共企业。“所以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三公’问题来说,我们现在不是不应该监督,而是监督得远远不够。”

既然严控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三公”消费在法理上没有问题,为什么现实的监督一直没有跟上?

“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监督不给力。”竹立家向记者透露,我国当前的事业单位中,除了一类事业单位的运行管理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其他事业单位都还没有纳入进来,国有企业的运行管理费用更是一直游离于公共财政预算之外。这样一来,人家花多少钱都不知道,更别说监管了。

邓联繁指出,不像政府部门是“三公”消费最直接的主体,许多企事业单位往往具有法人性质,会直接参与社会、市场竞争并创造经济效益。这导致一方面,公众习惯将目光放在这些组织的产出、收益上,容易忽视作为成本的“三公”问题;另一方面,对于国企的“三公”消费到底是涉及企业经营自由的问题,还是涉及公共财政经费使用的问题,在一些人看来还有争议。“从本质上说,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它们的‘三公’问题都是对公共财政纪律的破坏,是对国家和人民财产的浪费,必须进行严管严控。”

81.6%的人直言严控“三公”不能漏掉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调查中,81.6%的受访者直言,严控“三公”不能漏掉国有企事业单位。

对于根治国有企事业单位“三公”问题的措施,受访者首选“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应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62.7%),第二是“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审计”(58.5%),第三是“财政预算中单列国有企事业单位预算”(51.3%)。其他还有:“建立公众举报平台”(46.7%),“比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三公’问题管理办法”(43.6%),“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应对‘三公’问题承担责任”(42.4%)等。

“任何不是花自己钱的组织,如果对其监督不力,都会出现乱花钱的问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邓淑莲认为,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来说,由于其实际所有者是国家、是全民,比较抽象,所以很容易出现外部约束不严格、“三公”消费失控的问题。想要解决这一问题,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加强监督。就是以充分的公众监督来弥补所有者监督的不足,让公众充分了解这些机构赚了多少、花了多少、每分钱花在哪里等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