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到底有多爱白衬衫”
中国的历史上最接近现代衬衫的服装名为“中衣”。夏商周三朝中以“中衣”来区分贵贱,朝廷用衫为“中单”,长度及脚;平常百姓用衣为“布衫”,是一种短衫长度及跨或大腿。而在西方世界中,最接近现代衬衫的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的“托尼卡”,男性穿着长至过膝的短袖“托尼卡”,女性穿着长至脚踝的短袖“托尼卡”。文艺复兴时期,贵族们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与众不同和尊贵,内衣的颜色变得花俏,甚至有了金丝银丝的绑带。1600年代后期出现了上衣与马甲,这才有了现代衬衫的雏形。
“衬衫不美,是沾了你书生气的墨迹让我如痴如醉”
从古早的中国开始,文人志士偏爱白色,同白色的宣纸道理相同,白色是着色的基础。盘踞在人们脑海中的文人形象,一袭白衣总是挥之不去的。似乎文人爱白已是约定俗成的定理。而同宣纸的道理相同,白色本身并不是一种情感的寄托,着色才是它的职责。
衬衫还是衬衫,穿衬衫的人将它赋予了另一个层面上的含义。将单一的事物通过排列组合形成复杂多元的整体,有趣的不是它的多变,是尝试两个不相干的碰撞,去摸索,去创造。
天马行空既是一种创作的激情,在原始森林中敲击了打火石成就了光与热的来源。
冯唐
莫言
王小波
“衬衫不美,是你黑色西装下稍微扬起的白色领口让我如痴如醉”
穿制服的男人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飞行员的制服,警察的制服以及西装。
制服完成了你此生不可及的梦想。此刻你已穿行在九万里的高空中的云层里,你已在殊死搏斗中获得了你的荣誉和嘉奖。
而这些制服中,西装最贴近你的生活。西装不美,是它笔挺的质感让你看起来精神百倍,你的衣橱里拥有着各种质感的西装,条绒的那件让你看上去像个贵族公子,条纹的那件让你回到了年轻的年月,唯有那件黑色的西装,内里搭衬着白衬衫,这是你永远不会出错的选择。
有了黑色的西装和白色的衬衫,你还需要一双并不那么闪亮却有着一定光泽的皮鞋,他们是不能分割的整体,白色所占的比重并不大,却是一种你整洁精神的象征。
“衬衫不美,是你拿起酒杯看向我的眼神最美”
白衬衫只与唯一一种酒类相类似,非绝对伏特加莫属。蒸馏酒中只有伏特加是没有任何其他杂味的酒品,回荡的只有暖意和灼热感。单纯的像个干净的男孩,他热血,温暖,穿白衬衫;简单率真得用不上回甘这样的古董。
“1 Absolut + 5 You”是可以在手里拿着的情话,这种黄金配比像极了一个完美男人,白衬衫不能打动人,是穿上白衬衫的那个你,微笑的弧度和他的眼神,不用太精准的去刻量也不用复杂的步骤和多余的装饰,追求一种最原始简单的却最让人回味的法则。
一点酒精混合了精神、美、爱欲、激烈和幻觉。
绝对伏特加
“衬衫不美,是你挽起的袖口和白色的球鞋让我如痴如醉”
穿白球鞋挽起了袖口是邻家的那个大男孩,干净得让人舒服。
16年春夏男装发布会上白衬衫频频出现,数码印花和改变的剪裁方式轮番轰炸,设计师们试图去创造这样一个永恒的邻家男孩,而永恒说穿了就是一种稍纵即逝的归属感。“先与人群疏离,最终才能与他们在一起。”
comme des garcons shirt
Hood By Air
Junya Watanabe
Paul &Joe
Ports 1961
时装更该向一杯绝对伏特加式的鸡尾酒去学习,不必要的睚眦必究,不必要的刻度分明,甚至不完美有时才是它的可爱之处。
“衬衫不美,是你晨光下猫一样懒散的样子让我如痴如醉”
阳光落在晨起的姑娘身上,透过细簌的黑色发丝将白衬衫照得近乎透明,写在身体之前,勾勒肩部胸型与腰的笔画,接着滑过人鱼般细滑的双腿,空气中挥发着少女身上独有的甜味,于是这个姑娘就成了你颠沛的旅途中遇见的第一位安琪儿。
你不爱白衬衫,阳光也还是早上九点的那个阳光,压根不用掩饰你难以启齿的骄傲,白衬衫对你是诱惑,是寄托了你无止尽的幻想的载体。当你把姑娘、阳光和白衬衫都放到一个场景的时刻开始,刚刚好,它就鲜活了起来,事物在打乱又协调统一之后呈现出了惊人的美感。
你突然想起一个刚刚听来的词---“mix right”,线条性的单一会让你感到乏味,而因你的个人意志混合后的独一无二才是正确的。
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绝对 搭配,就像你随手调配的一杯鸡尾酒一样,少加了一点汤力水或是直接加了五份量的咖啡都会将口味变成另一种感觉。
酒是如此,服装亦是如此。
在故事的结尾,能不能后知后觉时装和酒一样,身体与胃经历了烈性的炙烤后是一场子虚乌有的幻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