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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含铝食品添加剂有调整 馒头不许加明矾

2014-06-17 07:55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日前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馒头、发糕等面制品(油炸面制品、挂浆用的面糊、裹粉、煎炸粉除外)不得添加硫酸铝钾(钾明矾)和硫酸铝铵(铵明矾)。
 
  以明矾为代表的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工业应用广泛。铝含量较高的食品有海蜇、油条、粉条、麻花、馒头等。
 
  铝的主要毒性表现在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没有致癌性。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我国居民吃进去的铝按平均值算,低于国际组织提出的参考值。其中,馒头、油条和面条等面制品是铝的主要来源,7—14岁儿童吃进去的铝主要来自膨化食品。由于海蜇中铝残留量较高,经常食用海蜇的人需要引起注意。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马宁强调,要正确引导儿童的膳食消费,适量食用膨化食品;减少海蜇食用频次,在食用前应反复浸泡、清洗。公众也可通过阅读食品标签,了解食品中是否添加了含铝食品添加剂。
 
    《 人民日报 》( 2014年06月17日   1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