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本报报道了屈臣氏两个批次饮用水产品在短时间内被主管部门指出现了“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上周末,该公司发表声明就事件致歉,但称对公司留样产品测试后未发现异常,会对广州工厂进行质量审核。
屈臣氏在给本报的声明中表示,公司对有关部门在2013年6月25日所取的同一批次和同日生产样本作测试,未发现异常情况。一周后和一个月后再进行检测,微生物指标“均合格”。
此前,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抽查指出,一个批次的屈臣氏蒸馏水(18.9L/桶,生产日期2013-06-25)被指“菌落总数”超标,实测值达到1.6×103。
该公司声明说,将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如有需要会对生产线进行进一步复检。同时,也会委托权威检验认证机构对广州工厂进行质量审核,确保生产线符合国家法规及国际质量要求。
屈臣氏声明最后表示,事件中的广州工厂生产线只生产桶装水,没有生产任何屈臣氏瓶装水产品。(记者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