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 人民日报 》( 2020年09月18日 第 01 版)
劳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也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保障劳动权就是维护人的尊严,就是保障人权。
9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从新疆劳动就业的基本状况、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尊重劳动者的就业意愿、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就业创造美好生活、积极践行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等六个方面,全面反映新疆把促进劳动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的一系列举措,真实记录新疆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有力维护了各族群众劳动就业基本权利的客观事实,生动展现了中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保障公民劳动权利的坚定信念和务实行动。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对于保障各族人民劳动就业权利、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劳动就业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更趋合理,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各族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升、生活质量越来越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今天的新疆,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家家有门路、人人有事干、月月有收入”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各族群众安居乐业,生活安宁祥和,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正以更加昂扬的奋斗姿态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重视保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利,坚决预防和消除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新疆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实施积极的劳动就业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劳动权益,显著改善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体现了国际社会的共同价值追求,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政策及其实践,符合中国宪法法律,符合国际劳工和人权标准,契合新疆各族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惠民生,顺民意,得民心。
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一些势力出于意识形态偏见和反华需要,无视我国新疆为保障人权所做的巨大努力,搞人权双重标准。他们罔顾事实,颠倒黑白,肆意炒作所谓新疆“强迫劳动”问题,抹黑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妄图剥夺新疆各族群众的劳动权,使其永远生活在自我隔绝、封闭落后的贫困状态,这是对新疆各族人民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反动,理应遭到一切爱好正义进步的人们的坚决反对。
劳动改变生活,劳动创造幸福。面向未来,新疆将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继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劳动就业,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不断满足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懈努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新疆各族人民的日子一定越过越红火!
(白皮书全文见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