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经济增加值相当于GDP比重16.1%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陆娅楠)国家统计局28日对外公布,根据《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和《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增加值核算方法》,经初步核算,2018年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145369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6.1%,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为12.2%,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5个百分点。
“三新”经济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简称,是经济中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活动的集合。“三新”经济增加值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三新”经济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常住单位进行“三新”经济生产活动的增加值之和。
分三次产业来看,中国“三新”经济第一产业增加值为6227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0.7%;“三新”经济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2453亿元,相当于GDP比重为6.9%;“三新”经济第三产业增加值为76689亿元,相当于GDP比重为8.5%。2018年,“三新”经济第二产业发展较快,增加值现价增速达到15.1%,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07月29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