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年来——
市场主体数量增长二百二十二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
本报记者 林丽鹂
国新办25日举办发布会介绍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改革发展40年情况。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说:“40年来,我国市场主体数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49万户,增长到2018年11月底的1.09亿户,增长了222倍。其中,实有企业达到3434.64万户。日均新设市场主体5.8万户,日均新设企业1.8万户。千人企业数量达24.7户,较商事制度改革前的2013年11.36户增长了117%。”
据介绍,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企业登记管理作为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得以确定,中断了十多年的企业登记管理全面恢复和加强,“严把市场准入关”成为其鲜明的历史定位。2013年2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工商注册制度”。随后,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了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便利百姓经商兴业的目标,拉开了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以个体私营经济为例:1978年全国个体经营者只有14万人,私营企业在允许登记后的1989年,总数不过9.05万户;随着市场准入环境的持续向好,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达到7237.45万户、私营企业3105.37万户,分别增长了516倍和342倍。目前,个私企业占到全国市场主体的95%,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解决了近3.57亿人的就业问题。
商事制度改革促进了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近年来,在新设立企业中,服务业企业大增,占到80%以上。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新兴服务业、“互联网+”快速发展,为新常态下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新的动力。截至11月底,第三产业占比达到77%。
马正其介绍,下一步将继续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拓展,努力营造更加优质的营商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涉企证照事项改革。2019年率先在自贸区实现所有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减少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后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进一步便利市场准入与退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确保明年上半年在全国全面实现“企业开办8.5天”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解决“退出难”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做到把市场管活管优。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26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