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
郑商所:在创新中成长(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
本报记者 许志峰
从零起步,到今年上半年商品期货成交量全球占比达48%,数字的变化标注出我国商品期货市场飞速发展的轨迹。郑州商品交易所作为我国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如今是全国4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交易所。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农业生产有了很大发展,进入市场流通的农副产品不断增多,范围不断扩大,但也出现了价格暴涨暴跌、买难卖难交替等问题。为了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中央要求研究探索开展期货交易,郑州商品交易所由此孕育。
1988年,郑州粮油期货市场研究课题组成立。1990年7月27日,国务院同意试办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同年10月12日,作为改革新探索、中国第一家中央粮食批发市场——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立。1993年3月1日,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功运行基础上,河南省政府决定成立郑州商品交易所;当年5月28日,郑商所顺利推出小麦、玉米、大豆、绿豆、芝麻5个品种的期货交易。
郑商所理事长陈华平说,自成立以来,郑商所从中国实际出发,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推动期货市场不断发展。郑商所推出了中国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期货交易规则——中国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规则,首家实行电子化交易等。
郑商所推出了多个有中国特色的期货品种,为产业提供发现价格、管理风险的工具,为宏观部门提供价格信号参考。小麦、绿豆等期货品种的挂牌,拉开了新中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序幕;棉花期货上市,标志着我国期货市场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PTA期货挂牌,实现了郑商所向综合性期货交易所的转型;甲醇期货上市,填补了我国危化品期货的空白。PTA、甲醇等6个世界独有期货品种相继推出,标志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今年11月30日,PTA期货将在郑商所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这是郑商所走向国际化的实质性一步。陈华平表示,未来郑商所将在三方面努力,进一步促进自身的国际化发展:一是夯实对外开放基础,二是积极“引进来”,三是探索“走出去”。
《 人民日报 》( 2018年11月09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