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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债,兑付危机谁负责

2015-01-28 08:15 来源:人民日报

担保方称不承担“代偿业务”,深交所却称担保函合法合规
私募债,兑付危机谁负责

    本报记者 邓圩

  发行额度达1.1亿元、 1月25日到期的“12东飞01”中小企业私募债出现兑付危机。1月26日,其背后的担保公司——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台交投)发布的公告令表示,自己担保对象只是“债券的信用评级”而不是承担“代偿业务”。

  此后,一份被认为是2012年东台交投出具的担保函被公开。担保函内容符合市场通常认为的担保人代偿责任,函中称:“本担保人出于真实意思,在此承诺对发行人此次发行的债券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举令目前出现的争议变成发行方和担保方各执一词的“内部争议”。

  为什么有了这份担保函,东台交投还会正式否认担保责任?市场人士分析,这份担保函担保人只在最后一页盖章,而且全文其他页面没有骑缝章,中间部分内容被认为有被发行方人为操作的可能。

  针对担保方声明与担保函内容不一致的问题,深交所27日回应称:“近日,我所关注到东台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东飞马佐里纺机有限公司发行私募债涉及担保相关问题的声明》,就声明中提到的有关东飞马佐里2012年私募债担保争议问题,我所及时调阅了该私募债备案材料原件,经核对,该私募债备案材料和备案程序符合我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

  从深交所声明看,被公开的担保函合法合规,据深交所负责担保审核的相关专业人士介绍,对私募债发行的担保没有仅仅是“信用评级担保”这样一种情况,只能是“代偿业务”等责任。

  同时,深交所表示,就该私募债担保争议问题,已要求债券承销商和发行人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核查结果及时向市场公布,同时已向当地金融办等相关机关通报了情况。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28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