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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试点两年多 房产税的下一站在哪儿?(3)

2013-05-28 18:55 来源:新华网

  上海重庆房产税案例分析

  上海:面对增量房,抑制投资投机重庆:针对高端房产,开发商减少豪宅开发

  征税方案:每户有人均60平方米免征额

  征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70%×税率

  具体方案:上海的征税方案,主要是针对本地家庭新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还有外地户籍新购住房,并且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扣除。每年征收,计税价格为当前房屋交易价格的70%,通用税率为适用0.6%;价格低于上年度商品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2倍的,减为0.4%。

  案例:上海当地居民一家三口已有一套80平方米住房,在房产税实施之后又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均价3万元/平方米(假设此单价适用通用税率)的住宅,则这户居民应该为第二套住房的应缴税面积为:80+120-(3×60)=20平方米,因此,他的应纳税额为:20m2×3万×70%×0.6%=2520元。

  该居民每年要在12月31日之前交税,可以选择通过税务专窗、有关银行和付费通网站缴纳房产税。

  征税公式:应纳税额=应税面积×新购房单价×税率

  具体方案:征收范围包括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别墅);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普通住房。具体来说,在上两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2倍以上的开始起征,2倍至3倍以下的认定征税房屋,征收税率为0.5%;3~4倍1%;4倍以上1.2%;另一种情况,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住房,税率为0.5%。

  案例:重庆当地居民一家三口已有一套80平方米非高档住宅,在房产税实施之后再购买一套120平方米、均价3万元/平方米的住宅。假如新买的房子价格超过重庆上一年新建商品房均价的三倍,那么该户居民新购的整套房屋都在纳税范围中,他们每年应缴的房产税额为:3万×120平米×1%=3.6万元。

  当地税务机关会建立这户家庭购房档案,在这种税制下,每年8月底之前他们接到当地税务机关的缴税通知单,在每年10月期间,他们需要到第二套房子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

  全球各地房产税征收情况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