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中央财政拨付我省2013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共计42.3亿元,比上年增加近5.2亿元,增长14%,占全国增量39亿元的13.3%。
其中,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4亿元,较上年增加4亿元,增长13.3%,104个县受到奖励(其中超级产粮大县14个);产油大县奖励资金4.2亿元,与上年持平;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3.7亿元,较上年增加0.9亿元,增长32.1%。
在资金使用上,财政部提出明确要求,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支持油料收购、加工等方面支出。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专项用于支持本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是用于“粮安工程”中粮食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支出。今年我省奖励资金使用将继续实行绩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作为后期奖励资金分配因素。
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认为,产粮(油)大县和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持续增加,将进一步缓解我省县级财政困难,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加快我省粮油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