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什么别有病。”除了对健康的看重,也源自去医院看病的“畏惧”——医生写的病例看不懂,开的药很贵,医护人员态度差。这些“医德医风”问题,往往成为医患关系中的“心结”。
昨日,省卫生厅发布《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德医风行为规范细则(试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市民可通过传真0551-62998152,邮箱ahwstjcs@126.com,或信件的方式与省卫生厅纠风办联系。
病历字迹要清楚易认
“去医院看病,开什么药,做什么检查,都是被医生牵着鼻子走。”合肥市民周女士说,药贵不贵,检查有没有必要,一般都是医生说了算,普通百姓无法判断。
在这份细则中规定,医师要严格执行医保政策,不违规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不得要求患者到指定药房买药;使用适宜药物,不开大处方,规范使用抗生素,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在书写病历时,杜绝“天书”,字迹清楚易认。
在检查时,根据病情进行相应检查,不滥检查。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的规定也将落实,以促进合理检查,减轻患者负担。治疗时则要选择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治疗。
不索取收受患者红包
说到医德医风,大家最为诟病的就是收取“红包”。很多人担心,如果不塞个红包,医生治疗时可能不尽心。
据介绍,细则要求医生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红包、礼品等财物,不利用职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其他岗位的医护人员,也应该自觉抵制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比如,医技人员不谎报数据,不伪造报告,不违规鉴定胎儿性别;窗口人员不倒卖号源等等。
医德医风纳入年度考核
记者了解到,这份细则主要适用于公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同时也适用于经注册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的乡村医生。非公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可参照执行。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实施和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将列入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医务人员职务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以及奖励的重要依据。”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说。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反本细则的,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称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以及诫勉谈话、调离岗位等处理。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办理;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据党纪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