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3日电 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四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玉苏普·艾合麦提等5案8名罪犯执行死刑。
据悉,这5起案件涉及北京天安门广场暴力恐怖案,阿克苏地区抢夺枪支、袭警案,喀什地区非法制爆案、故意杀人案,和田地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放火焚烧检查站、杀害国家干部案。上述案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4日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