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亳州7月25日电 (记者叶琦)25日,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在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吴尚澧、石峰等人于1998年11月17日成立亳州市兴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先后采取“仙人掌种植”“全员营销”“欧莎丽代理”等11种集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数额达35.57亿余元,涉及27省4万余人,造成集资款23.5亿余元未能返还。
公诉机关认为,吴尚澧等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该案由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月6日提起公诉,2011年3月15日,亳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吴尚澧死刑,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死缓、无期、有期徒刑等刑罚。吴尚澧等人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高院维持了吴尚澧的死刑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法院撤销一、二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安徽高院重审,安徽高院又将案件发回亳州中院重审。
据了解,本次庭审将持续数日,法院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依法判决。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26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