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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下室违规开设儿童游乐园

2014-07-11 08:08 来源:人民日报
   (阅报)
 
  近日,记者来到福建省福州市宝龙城市广场,沿着“肯德基”店铺的边门,往下走10米左右,到达地下层。拐几道弯,展现在记者眼前的,便是热闹嘈杂的游乐园。该游乐园的面积有五六个篮球场那么大,项目有互动淘气室、桑巴气球、旋转木马等。游乐园里有60多名小孩,有的骑着木马旋转,有的在玩气球。
 
  随后,记者来到台江区广达路附近的世贸百货。记者坐电梯来到开设在地下室的游乐城,发现这里比宝龙广场地下室游乐园小很多,有淘气堡、气球屋等项目,里面有20多名儿童在玩耍。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儿童游乐场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3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建筑(室)、半地下室内。
 
  对此,记者采访了台江区工商局张姓副局长。他说,自己才上任几个月,对此事不太了解。不过他表示,这两家游乐园设在地下室,明显不符合规定,工商部门不可能发给执照。
 
  为验证工商部门的说法,记者再次来到世贸百货地下室的游乐园,看到墙上挂着2012年台江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记者又联系了张副局长。他说,经核实,此前的确给那两家游乐园发过执照。他表示,如果发现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他们将对相关企业予以注销执照。
 
  此外,就地下室存在的消防问题,记者采访了台江区消防大队相关人员。工作人员认为,游乐园所在场所不是纯粹的地下室,而是半地下室。而半地下室是可以开设游乐园的。记者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地下室与半地下室一样,禁设儿童游乐园。该名工作人员对此不作回应。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法学专家张昌忠。张昌忠说,根据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是不能开设儿童游乐园的,而相关部门居然会发证给他们,让其开业,这是违规审批行为。
 
       
 
  《福建日报》  记者陈则周
 
  本报有删节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1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