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携管制器具入公共场所将重罚
昨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收缴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携带管制器具乘坐公交或进入公共场所的将从重处罚。市民举报剧毒、放射性物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昆明警方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防极端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通告》规定,严禁非法携带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弩、被改制成具有杀伤力的射钉器等管制器具;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的从重处罚。在民族自治以外地区携带少数民族用刀按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处理。
非法持有危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主动上缴公安机关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依法从重处罚。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8月31日。3月10日起,昆明警方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将对社会面流散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进行清查收缴,涉嫌危爆物品场所及人员等进行重点清查。
昆明警方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线索,如发现有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可通过拨打110进行线索举报。警方表示,凡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将给予1000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举报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震源弹、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等各类爆炸物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举报剧毒、放射性物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军用枪、射击运动枪、猎枪、麻醉注射枪、气枪、火药枪、射钉器改制枪等枪支和弹药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举报仿真枪、彩弹枪、管制刀具、弩等管制器具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文/新华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