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2012年相比,今年中央财政在奖励政策制定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继续加大奖励政策力度,新增奖励资金39.2亿元,增幅14%,重点用于提高产粮大县、商品粮大省奖励水平。二是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将2012年各地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年奖励资金分配因素,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将原产粮大省奖励调整为商品粮大省奖励,充分体现国家对粮食主产区贡献商品粮、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奖励意图。
据统计,自2005年国家出台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至今,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奖励资金1589.2亿元,有效缓解了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财政困难,调动了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为实现我国粮油生产连续丰收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