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陕西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座驾”超标一事,延安市纪委7日向中新网记者透露,目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
近日,发生于陕西延安的城管暴力执法一事,将“延安城管”再度推向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事发后,有媒体曝出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公务用车涉嫌超标,此事迅速引发各方关注。
7日,延安市纪委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记者透露,目前该市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座驾”超标一事。延安市城管局党委书记侯世怀同时也向中新网记者证实,延安市纪委正对对此事展开调查,有结果会公布。
据调查,张建朝乘坐车号为陕JA0111的丰田霸道VX型越野车,经记者查询,该车所有人为延安市自来水管网安装配套服务公司。该车辆最低配置报价逾40万元人民币。延安市城管局纪委书记王成章此前称,该车辆是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给城管局的。
据了解,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党政机关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车辆,不得接受企业捐赠车辆。陕西省市、县、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县、乡党政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选用国产品牌汽车,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经记者了解延安市城管局属县处级单位。
近年来,公车超标事件在陕西屡有发生,2012年12月,国家级贫困县陕西长武县,其书记、县长所乘车辆被媒体曝光为超标的丰田越野车,长武县称车系借自企业,并已归还。2013年1月,国家级贫困县白河县县委书记郭德林被知情人士爆出配备百万豪车,座驾超标五倍多,事发后,白河县宣传部人士称,该车系从企业“借用”。面对国家的政策与规定,许多地方仍存“侥幸心理”,令管理制度成一纸空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