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存外贷,是在境内的银行存进款项,然后在境外获得贷款。这种方法只需要提交相关资料给银行即可。
沈彦炜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我们在实务中发现,有很多客户采用这种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境外周转,这在一些外资银行中采用得比较多。”
目前,包括花旗、汇丰、渣打、星展在内的外资银行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内保外贷”或“内存外贷”这一“类地下钱庄”的运行方式,其优势在于境外的便捷网络。
外资银行之所以热衷于这种仍存争议的业务,主要是由于其在境内“揽存”压力巨大。截至目前,国内所有外资银行的资产份额不到行业的2%。因此,开展上述业务,有利于吸引客户把存款放在其境内法人银行,因为没有存款就没有贷款,没有贷款就没有利润。
星展中国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梁徐雁芬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内存外贷’或‘内保外贷’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多,企业在这方面有需要。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外汇额度是有所控制的,大量的配额是给央企‘走出去’提供的,相较之下,民营企业‘走出去’只能采取这一方式来完成,在我们看来这是合法合规的。”
以“内存外贷”为例,A公司在境内外资法人银行存了6200万人民币,该行的境外银行则向A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或特殊目的公司贷款1000万美金,如果境外贷款不能归还,境外银行则作为坏账处理,境内公司则将存款作为利润处理,从集团层面上实现了盈利。“内保外贷”的方式类似,如果境外贷款无法归还,境内银行则可以对其担保物进行包括拍卖、变卖等方式的处置,所得收入亦可作为利润处理。《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谈佳隆︱上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