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
本报北京10月10日电 (记者姜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追逃追赃工作,各有关部门加大交涉力度,力求做到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黄树贤介绍,追逃追赃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是遏制腐败蔓延的重要一环。腐败分子携款外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引发群众强烈不满。能否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关乎反腐败成效,关乎国家形象。为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中央决定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办公室成员由与追逃追赃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各单位按照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有关部门先后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了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了追逃追赃工作的整体合力。
据了解,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追逃追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公安部开展了“猎狐2014”专项行动,截至10月10日,已抓获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28人。9月起,最高检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012年至2014年6月,检察机关从境外缉捕归案职务犯罪嫌疑人28人。一批逃往境外的腐败犯罪嫌疑人被遣返回国受审或在国外被判刑入狱。
《 人民日报 》( 2014年10月11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