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帮扶老人后的麻烦及至诉讼,到上了中国摄影“金镜头”的“挟尸要价”;从惨死车轮下的“小悦悦”,到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今天下午,参加南京市政协会议的不少政协委员,对于近年来不断出现的各种骇人听闻的新闻以及社会道德水平滑坡的现状感到忧心忡忡。
南京政协委员唐伟年认为,正是近年来,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出现了管理偏差,在一些习惯的道德观念、善恶标准不断受到现实挑战与冲击的同时,新的观念和准则未能及时得到倡导和培育,从而造成人们以新旧不一的道德标准对待今天的事物,进而发生道德界线的混乱。
他分析,当弱势群体失去了生活的安宁与满足感时,他们必然有改变现状的本能要求,以寻求“快速变强”。当优势群体感到秩序纷扰、不受控制时,他们又会竭力巩固自身的优势地位。由此恶性循环,造成社会道德水平的整体滑坡。
唐伟年建议,应当与时俱进地制定法律和各种规范,更要认真执行已有的法律、规范,使人们不断从中获得法治和秩序的良性反馈,从而促进遵纪守法的公民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
“要摒弃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的空泛说教,从建立最基础的培养公民良好社会生活习惯和规则意识的制度制定与执行入手,”他建议,应从最基础的“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社会公德和“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做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南京市的政协台联委员则集体倡议:在产生“救助”纠纷时,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包括勘察现场、寻找目击证人、调取视频资料等等。助人者在面对讹诈时是弱者,完全凭个人的能力无法完成搜集证据的工作。应由职能部门承担举证责任,可以卸掉市民见义勇为时的思想包袱,让助人者大胆地伸出援助之手。讹人者在证据面前也会原形毕露。
除此之外,他们还建议:应注重此类事件司法处理。讹诈一般都需要通过司法程序才能最终实现其利益,立法部门应出台具体法案,明确对被救反讹人者和肇事推责者予以严惩,以遏制非法冲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