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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局称特供禁令非新规定 部分白酒转战网店

2013-12-05 15:32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食药总局称特供禁令非新规定 部分白酒转战网店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其中,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

  四川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郭宾则表示,五粮液已于去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或者更早就不再生产特供酒了。同时,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建书也对新京报记者称,汾酒集团去年就不再生产特供和专供酒了。

  记者查阅茅台、五粮液官方网站发现,陈年茅台酒、普通茅台酒、低度茅台酒、其他酱香系列、五粮液酒等系列产品,并未出现“特供”、“专供”等字样。不过,在陈年茅台酒系列产品介绍中称,其有“国酒”之称。

  在洋河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办公室主任滕小燕看来,“特供是基于客户的需求”。白酒企业做一些特殊的标志出来,会迎合很多客户的品味和需求,并不是真的要特别供给某个群体。“去年就已经取消生产特供酒”,滕小燕如是说。

  昨日,记者致电酒鬼酒、泸州老窖等多家白酒企业,均表示目前已不再生产特供酒。

  回应

  食药总局:“特供”禁令并非新规定

  前日,国家食药总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标签管理一节禁生产标注“特供”字样白酒的表述,引发媒体关注和网络热议。

  国家食药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生产标注“特供”、“专用”等字样的白酒,一直是白酒标签管理规范的内容,此前,主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工商总局也就此印发过专门的规定文件。

  今年,由于食品安全的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职能整合至食药监管部门,食药总局在制定进一步加强白酒安全监管的文件时,也对此前分由质检、工商部门制定的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安全规范进行了梳理、整合。因此,标签禁用“特供”、“专用”字样并非对白酒生产企业的新规定,而是重申。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

  分析

  “特供酒”更多是营销手段

  不准“特供”已不是头一回,专项整治活动也从未停止过。早在2004年有关部门就发出《关于严禁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家机关名义的紧急通知》,此后几乎每隔一两年就要进行一场整顿行动。

  今年3月,国管局、中直管理局、财政部、审计署、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通知,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志的物品。

  为何“特供”酒屡打不绝?“特供跟中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有关,是封建时期的官尊民卑和特权意识的延续。”白酒专家舒国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早在物资匮乏的计划经济时代,商品短缺,确实存在特供、特需、特制、专供等现象。但是,现在基本是“小康社会”了,不再需要特供了。

  舒国华称,近些年来,特供商品已不是真正的特供了,跟普通的大众化产品没有区别,甚至并不比市场化产品好。对此,大同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胡晓辉表示,“近年来的特供,其实是营销手段”。 新京报记者 金彧 廖爱玲

  探访

  特供白酒“转战”网店

  记者昨天走访北京顺天府等超市以及丰台几家白酒专卖店,没有看到“特供”、“特需”等字样白酒。

  “特供酒早就不让卖了”,一家白酒专卖店人员说,很久以前就接到过政府部门的要求。

  不过,在一些网络购物电商平台上,“特供酒”身影依然不少。记者登录淘宝网,输入“特供”字样,立马显示出有8.02万件货物,价格高的也不过数百元。而在京东商城上,“特供酒”也不少,其中一种为五粮液外交使团特供52度,价格1108元。 新京报记者 廖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