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要求,不准违规设定报考资格(资质)条件,不准拒绝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或违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报考申请予以认可,严禁对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报考材料(信息)予以认可。同时,不准泄露考试命题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
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有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涉密事宜;严禁缓报、瞒报试卷管理的重大异常情况。
此外,不准违规分派主考、监考、巡考人员和面试考官,严禁纵容、协助或者参与考试作弊;不准擅自拆开密封答卷册或违规涂改报考人员答题信息,严禁参与更改、伪造考试成绩等信息;严禁干预体检医疗机构做出体检结论;不准审批录用(聘用)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拟录用(聘用)人员,严禁公务员招考不考而录的行为。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