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挂牌督办融宁丰煤矿重大火灾事故瞒报案
8人涉嫌渎职犯罪被立案侦查
本报北京9月9日电 (记者彭波)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在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矿2009年发生的“12·22”重大火灾事故瞒报问题调查中,已依法对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渎职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009年12月22日11时许,河南省鲁山县融宁丰煤业公司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矿方和鲁山县煤炭局相关人员参与、组织瞒报事故发生及人员伤亡情况,致使一起重大矿难瞒报3年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4年年初,根据举报,河南省纪委、省检察院再次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彻查,依法查明该事故造成2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2040余万元。
在获悉事故涉嫌瞒报等情况后,最高检立即将此作为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经调查发现,鲁山县煤炭工业局、鲁山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融宁丰煤矿的主管、监管部门,对融宁丰煤矿违法生产作业存在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故意瞒报事故伤亡情况、延误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等问题。
日前,河南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鲁山县煤炭工业局局长黄永东、总工程师谷三国、救护中队队长赵北方3人,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矿业稽查大队副队长鲍建伟等5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在对相关人员渎职犯罪侦查过程中,检察机关还深挖渎职犯罪背后存在的贪贿犯罪行为,已查明了黄永东、谷三国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10日 0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