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的“真”与“假”(新媒观察)
于小唐
“真”“假”之辨是传播史上从未终结过的斗争,信息有真有假并不可怕,怕的是传播信息的人丧失了分辨真假的能力
一位年长的朋友最近注册了微信,迅速被五光十色的新媒体所吸引,一头扎进了移动互联网的深海。身边人都觉得她能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也是时代发展进步的一个表现。
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问题慢慢浮现出来了。
一打开微信朋友圈,就会看到她铺天盖地的分享和点赞。再看看她分享的内容,不是名人绯闻就是奇人怪事,不是“中国人必须转”就是“太震惊了,看了多活20年”,打开一看基本上都是瞎编乱造、东拼西凑的网络谣言。五光十色瞬间变成了光怪陆离,移动互联网的深海瞬间变成了难以抽身的沼泽。
更让人觉得不安的是,这些骇人听闻的故事和危言耸听的邪说经过这位朋友在现实生活里的传播,影响到了更多的人,以至于有人打电话叮嘱我不能再吃猪肉了,让人哭笑不得。
这位朋友是位知识分子,也是经历过生活的磨砺,对信息具备一定的分辨能力,但在微信这样一个应用平台上,假作真时真亦假,知识和生活教给她的辨识力统统不起作用了。
“真”“假”之辨是传播史上从未终结过的斗争,信息有真有假并不可怕,怕的是传播信息的人丧失了分辨真假的能力。
微信有6亿多的注册用户,月活跃用户超过4亿,还有近600万公众账号,其中以个人开设的公众账号为主,每天生产的信息量数以亿计。自媒体的一个特点就是信息筛选过程是私人的、主观的,用户往往愿意转发符合自身经历,与自身价值观契合的帖子,而微信中的大量谣言也抓住了用户这种心理,精心包装唤起阅读者共鸣,诱导转发。更何况微信上的确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恶意造谣传谣。
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单纯指望谣言止于智者。媒体的发展需要自律,但不能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提升用户媒介素养和坚守媒体职业道德上,而是要求政府加强对自媒体和新媒体的管理能力,要求社会提升对网络谣言传播的应对能力,要求新媒体和新媒体人提高对海量信息的筛选和把关能力。
在今天信息传播“圈子化”“私人化”的新媒体上,每个人的移动终端都是信息的入口和出口,这样的“小话筒”产生的影响有时并不比“大喇叭”小。我们过去重出口、重口径式的信息管理在这样的媒体环境中显得力不从心。信息不等于渠道,信息管理也不能只管渠道,而关键是要关注生产信息的人。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10条规定规范对包括米聊、微信、易信、来往等在内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行为做出了规范性约束,意在治理朋友圈和公众号等公众信息服务中谣言泛滥等乱象。
这些规范的出台对自媒体和新媒体的规范化发展起到的作用不言而喻。在加强对新媒体监管时,还应该厘清几个问题:一是谣言如何判定、由谁来判定?二是谣言传播渠道要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三是对造谣传谣的处罚措施是否明确完善?这些都是具体的问题,但监管能不能落实、能不能有公信力、能不能取得老百姓的支持,关键就看这些具体问题能不能明确。如果对新媒体的管理能将对信息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那么对整个传播领域都是善莫大焉。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8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