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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不再是避罪的“天堂”

2014-08-27 08:35 来源:人民日报
“逃到天涯海角,也要缉捕归案”,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一个月,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0人,一半是通过国际警务合作和侦查工作缉捕归案的,其余是劝返回国自首的——
境外不再是避罪的“天堂”(新视野)
 
    本报记者 张 洋
 
  “对不起啊!”2014年8月3日,孔某见到十年未见的妻子,本能地说了一句。
 
  之后,孔某的嘴皮子犹如负了千斤重,再也抬不起来。面对妻子,他的心中充满愧疚。
 
  早在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孔某与其他30余名犯罪嫌疑人以高息诱使35家单位将资金存入指定银行,再与银行负责人相互勾结,将存款转至自己的账户,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一步错,步步错。东窗事发,孔某与其他7名犯罪嫌疑人仓皇潜逃境外。 
 
  这一逃就是10年。10年里,母亲去世了,姐姐去世了,女儿也因为父亲的事产生了心理问题。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情,孔某始终躲在境外。如今回来了,一切已经晚了,留给孔某的是法律的严惩,还有无尽的懊悔。 
 
  “其实,十年国外在逃的生活非常艰辛,居无定所,每天提心吊胆,常在梦中惊醒。”孔某说,“每当想起老家的亲人,心中无比愧疚。所以,听到公安部开展的猎狐行动,我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下定决心要回来,真心想把问题交代清楚,一定重新做人。”
 
  孔某与妻子的见面来之不易,但不幸的是,两人见面的地点是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讯问室。
 
  之所以有这样的见面和安排,缘于今年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开展的“猎狐2014”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一个月以来,30名犯罪嫌疑人被成功缉捕回国,孔某正是其中之一。 
 
  缉捕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并非刚刚开始
 
  为什么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又是如何成功抓捕“外逃犯”的? 日前,本报记者走进公安部“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一探究竟。 
 
  “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并非刚刚开始。” 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猎狐2014”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人刘冬说,“近年来,经济案件高发,一批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惩罚潜逃出境,追逃也就成为警方义不容辞的责任。” 
 
  据刘冬介绍,关于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我国已经有多年经验,自上世纪90年代公安部成立经济侦查局以来,每年都有很多成果。特别是2008年以来,已先后从54个国家和地区成功将730余名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缉捕回国。“抓捕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如合同诈骗、非法集资、商业贿赂、金融证券。” 
 
  如今,境外追逃工作之所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与“外逃增加”的形势密切相关。“经济低谷期往往是经济犯罪高发期。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一些企业的资金链断裂,一些企业老板恶意‘跑路’,企图一跑了之。”公安部经侦局缉捕行动队队长文小华给出自己的看法。 
 
  “移民潮也对外逃产生了一定的刺激作用。”文小华说,很多人虽然在国内经营企业或者工作,但他本人或者他的家属,都已经获得外国公民身份。他们希望借此保护自己,特别是一旦自身经济问题暴露了,就会立即转身走人。 
 
  连日来,社会舆论还把此次专项行动与“裸官”“反腐”等话题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中国反腐风暴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此,刘冬表示,“维护国家和公民权益不受损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不受侵犯,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无论是此次专项行动,还是反腐,目标是一致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专项行动也承担着协助有关部门抓捕腐败分子的工作任务。”
 
  四种战术、四种途径,确保缉捕的高速高效
 
  正当采访时,文小华突然一句“哎呀,没抓到”,吓了记者一跳。 
 
  刘冬连忙凑上前去,反复看手机信息,然后埋下头,不停地发出安慰的信息。仔细一打听,原来是前方传回消息,一名外逃柬埔寨的犯罪嫌疑人“漏网”了。 
 
  紧接着,接二连三的人进来,像是在研究部署下一步怎么办。 
 
  看得出来,这是一支高速运转的团队。采访的整个下午,两间办公室,不少缉捕行动队员来来回回,忙碌不停。墙壁上挂有各省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统计图,还有各种被密密麻麻标注的地图。 
 
  “为了此次专项行动,我们在全国各地抽调了一批精兵强将。来这之后,大家都反映时空概念完全不一样了。”文小华说,“今天去刚果·金缉捕,后天去印度尼西亚押解,再过两天又到另一个国家,我们就是满世界飞奔。记得前几天去乌干达,整个来回三天几乎都在天上,只在酒店吃了一顿早饭,睡了三小时。” 
 
  这支队伍是如何高速运转的呢?文小华介绍了“四套战术”: 
 
  情报导捕。“案发时是收集情报证据、破案的最佳时机,情报证据收集的如何,直接影响案件侦办进度。同时,有些国家非常重视情报特别是证据,一旦证据灭失,缉捕效果会大打折扣。当然,注重情报导捕,也是对他国法度的一种尊重。” 
 
  主动出击。“之前的做法是在世界范围内发出红色通报,等待各国反馈。但是,撒出去的网未必都能抓得到鱼。为此,我们积极改变被动等靠的局面,主动派出工作组,与他国警方在第一线共同战斗。” 
 
  以我为主。“经过我们的主动研判,引导外国警方开展侦查工作,特别是在欧美国家,要引导当地执法机构充分理解中国警方提供的证据,按中国警方提供的证据思路开展工作。” 
 
  拓宽渠道。“除了延续与亚洲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警务合作外,2013年,积极拓宽合作渠道,在非洲、南太、西欧等地均有突破。” 
 
  说话间,又有缉捕行动队员接二连三地跑进来,忙着为文小华确认当晚飞往非洲的机票,他们要去押解一名犯罪嫌疑人回国。而对于押解回国,文小华又给记者普及了“四种途径”:引渡、遣返、劝返和在当地进行刑事起诉。
 
  对此,刘冬还特别谈到,在缉捕归案的30名境外犯罪嫌疑人当中,有一半是通过国际警务合作和侦查工作缉捕归案的,其余是劝返回国自首的。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境外毕竟不是天堂,毕竟不是自己的家。”刘冬说,外逃人员需要背负“被缉捕”的沉重压力,以至于他们在国外也是躲躲藏藏、寝食难安,根本不敢、不能融入当地生活圈。“如果是仓皇出逃,又不懂外国语言,难以适应当地的吃住,那日子就更加不好过了。”
 
  外逃无规律,但缉捕有决心 
 
  既然如此,外逃缉捕会不会容易些,特别是掌握了外逃人员的规律特点? 
 
  “从目前来看,外逃虽是有预谋的主动行为,但没有规律可循,只存在一些现象,如有人投亲靠友,以此找寻生存空间;有人事先在国外有投资,或者妻儿现在国外。”刘冬说,“还有人外逃后的行踪飘忽不定,这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就是一个斗智斗勇的过程。” 
 
  上海陈怡的海外缉捕就是一个例证。2013年7月先前往香港,停留5天后飞往韩国,当晚即乘飞机飞往斐济。“就在即将逃往目的地的前一天,斐济警方发现了她的行踪。” 
 
  有了线索就要赶紧追,工作组第一时间出发了。可是,没赶上香港至斐济的最后一班航班,怎么办?果断决定先奔赴新西兰。新西兰没有落地签,怎么办?立即请求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的帮助。 
 
  转乘再转乘,终于到达斐济了。容不下停歇,工作组立即会同斐济警方布控。也就在飞机起飞前10分钟,正准备乘机逃亡的陈怡被抓获了。“机会稍纵即逝,倘若错过了这10分钟,成功抓捕也许就要延期了。” 
 
  “虽说是一场险胜,但这也是对境内、境外以及公安机关内部高效通力合作的验证。”刘冬说,“境内需要及时准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动态线索;公安部需要国际合作、出入境管理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地方公安的扎实工作和快速反应,为缉捕工作扫除一切障碍;境外缉捕离不开驻外领事馆、警务联络官和当地警方的密切配合……” 
 
  对此,文小华表达了类似观点,并且建议,“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多成果,地方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强化‘案发时是最佳破案时’的意识;加强对侦查力量的培训,特别是提高办案人员的国际沟通能力,能懂得并尊重他国的法律制度、工作程序乃至风俗习惯,能在他国工作时说得上话、办得成事。” 
 
  如今,“逃到天涯海角,也要缉捕归案”,“猎狐2014”专项行动让境外不再是避罪的“天堂”。那天采访结束时,也是捷报频传时。“柬埔寨的那个抓到了,太棒了。”刘冬扔下手机欣喜若狂。“太好了,今天成功抓了2个,劝返2个。”整个办公室都沸腾了。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27日   1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