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廉政考核引入社会评价 整改做得好 群众点个赞(走转改·一线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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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齐强)江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在廉政考核中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打破了以往考核自说自话的体内循环,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工作机制。社会评价机制运行有哪些特点?如何将考核压力转化为改革动力?怎样保证评价的客观合理?记者近日走访江西各地各部门展开调研。
社会评价低,约谈一把手
打破自说自话体内循环,党风好不好,群众来评判
日前,在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记者见到了颇有感慨的街办主任付振海,“压力好大,变化也好大!”
同样感觉压力很大的还有南昌市长郭安,作为一市之长的他更是觉得责任如山。南昌市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综合得分成绩靠后,还是唯一一个全年市本级存在单项指标低于60分的设区市。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为此约谈了郭安。
据了解,约谈“一把手”是江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成果运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西省规定,将综合各地年中和年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成绩,占总分值30%。对社会评价群众满意指数低于平均值、群众反映较多、得分在60分以下的市、县(市、区),函告当地党政主要领导,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解决。年度评价结果在60分以下的,取消领导班子及成员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在60分以下的,将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
据介绍,社会评价结果不是评价一个地方的唯一标准,但是可以作为评判一个地方的重要参考。郭安认为,“通过对社会评价数据的分析,有利于我们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认为,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好就好在促进检查考核由体制内封闭运行向接受群众评判、由上级单向考核下级向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调查、考核结果由定性评价向量化分析的转变,改变以往检查考核“自说自话”、自我评价,考核结果“干与不干差别不大,干好干坏基本一样”的状况,形成了“廉洁不廉洁,党风好不好,群众来评判”的新机制。
4月17日,江西在新余市召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现场会,记者把采访中的感受向江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周泽民如实道出,“各地基本上都说社会评价这个做法好,但普遍感觉压力大,能够坚持下去吗?”
“这种做法不是江西的原创,但江西力争有新亮点,通过去年的两次社会评价,有助于我们研判和定量分析江西各地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通过社会评价,促使各地围绕‘群众满意’这一要求,惠民生、解民忧、帮民困。”周泽民表示,省委下决心把这件事抓好。通过改进考评方式,促使各地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采访中,不少南昌市民表示,因为企业和群众意见,“一把手”被约谈,可以说是“史无前例”,对考评寄予很高期望。
社会评价的实际效果也是群众能够感受到的:街道更洁净,办事更便捷,服务更周到。付振海说,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以后,南昌各县区变压力为动力,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不少企业经营者向记者表示,“现在到机关办事方便多了,感觉也轻松多了。”
光口头表态,百姓不买账
整改重点在民生,呼应百姓诉求
“别看我现在轻松,当时真有种喘不过气来的感觉。”鹰潭市纪委副书记杨森告诉记者,“好快啊,今年上半年考评就快开始了。”
2013年上半年,11个设区市民意调查综合得分低的是鹰潭市。江西总共100个县市区,鹰潭下辖三个县(市、区)在全省综合得分偏低。
工作干了不少,为什么分数不高?鹰潭市委书记陈兴超发现:“并不是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搞得好,他们就给你打高分,基层的民生问题解决的好不好也很关键。光是口头表态,老百姓是不会买账的。”
“这不是纪委一家的事情!”陈兴超召集县区主要负责人,语重心长告诫大家,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社会评价工作,摒弃侥幸心理,把功夫下在平时,多做打基础、真管用、得民心的事,赢得群众的认可。
2013年下半年的整改,他们将重点放在了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上。“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们带队大量地下去调研,将反映上来的问题都记下来,哪些问题能在一个月之内解决的必须尽快解决,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说清楚是怎么回事,争取给群众满意的答复。”
家住鹰潭市月湖老城区的3万多户居民感受很深:污水横流的小街小巷修整一新,“夜晚敢穿着高跟鞋出门了!”张女士的幽默引来大家一阵欢笑。
通过整改,鹰潭市成为下半年得分上升幅度最大的市。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江西全省各地将社会评价工作与正在进行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回应和解决老百姓的诉求,以他们的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保障评价客观和真实
社会评价被访对象涵盖五大类,群众和企业人员占八成
有人质疑,我们一年辛辛苦苦,你们几个电话就能全面考评?对于数据真实性、方法科学性,也都有不信任的声音。
在民意调查中,发现极少数地方采取种种不正当手段,试图干扰民意调查。对此,江西省纪委及时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完善了防控措施。
强卫坦言:“如果考核评价的结果与我们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相差很大,南辕北辙,那我们自己心里就会发虚,到底这种考核评价准确不准确、必要不必要都将存有疑问。现在看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还是符合实际的。社会评价结果与省纪委监察厅平时掌握的各地工作情况基本吻合,这很重要。”
记者在江西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观看了工作过程,并翻阅了内部、外部管控方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主任梁步新介绍说,从数据采集人员的管理、过程质量控制、保密管理、密码设置,到防止反考核的规定,都有详细的方案和说明,以保证社会评价的客观公正。
在评价机制方面,江西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刘卫平介绍,社会评价机制分别设立了4项一级评价指标及10项二级评价指标,并根据二级指标各项的重要性进行了加权处理,克服了简单评价带来的局限性。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民意调查的广泛性,调查的被访对象共有五类,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企业人员以及普通群众等。普通群众和企业人员所占的比重为80%,他们是社会评价的主体。
“任何改革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江西省社科院院长梁勇认为,社会评价是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和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但是不能作为评判和考核一个地方工作的唯一标准,也不能搞简单排名。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3日 0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