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许志峰)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重新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自8月8日起施行。将公募基金产品的审查由核准制改为注册制,是此次《办法》的亮点。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结合《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在后续监管中将主要从四方面落实基金注册制:一是调整监管理念,将产品审查转向以保护投资者为导向,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二是调整监管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围绕客户需求自主设计发行公募基金,不限制产品发行数量,不人为调控审查节奏,不干预产品发行时间。三是优化许可程序,建立标准明确、运作规范、制约有效的公募基金注册审查制度。建立产品电子审查系统,提高审查效率。对成熟产品实行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的简易程序。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利用交易所一线监控以及独立第三方托管机制,辅以风险为导向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基金违规行为。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4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