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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办法修改

2014-05-12 07:55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上海5月11日电 (记者谢卫群)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修改并发布了《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办法》。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调整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规则,投资者持有市值的计算口径由“T—2日(T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下同)日终持有的市值”调整为“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
 
  按调整后口径计算市值,投资者单个交易日的交易行为和持股情况不再对新股申购产生关键影响,避免了投资者因T—2日卖出持有股票而无法参与新股申购等不合理情况。调整后的市值计算方式,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每日市值按其当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12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