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6日电 (记者许志峰)中国证监会官方网站信息披露系统显示,第六批25家首发在审企业25日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预披露。加上此前预披露的97家企业,目前已有122家企业完成预披露。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5日介绍,自4月18日起,相关文件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审企业已经陆续在证监会网站进行预先披露。根据证监会关于财务资料有效期的相关规定,预计6月底前,绝大部分在审企业可完成财务资料更新和相关预先披露工作。
这位发言人介绍,根据相关流程,证监会将在西部企业优先和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下,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在审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不会按照企业本次预先披露的顺序重新排队。
这位发言人说,近期部分证券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证券经纪业务活动,在提高客户服务能力、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经纪业务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证券经纪业务有关监管要求做了进一步明确、重申和细化,要求各证监局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确定佣金收费标准、实施佣金自律管理,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垄断,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不得过度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投资者。
通知要求各证监局督促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地方证券业协会依法合规开展证券经纪业务活动,统一线下线上业务规则,进一步落实严格验证客户开户身份、客户适当性、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的有效性、做好客户回访与服务工作等各项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