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钢说,证监会将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形成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小额、快速、灵活”的融资方式。另一方面加紧落实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的具体实施方案,适时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管理办法,支持中小微企业股本融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活动。
中小板和创业板一直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主要渠道。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板共有上市公司701家,首发融资4793亿元;创业板共有上市公司355家,首发融资2310亿元。
创业板推出4年来,再融资机制尚未建立。一方面很多创业板企业产生了进一步融资的需求,另一方面创业板发行公司债的规模并不理想。目前,仅有7家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融资19.8亿元。一些业界人士认为,高成长的创业板企业事实上更适合股权融资。
早在推出创业板之初,深交所就希望能够在创业板的再融资机制上有所创新,比如把再融资的审核权下放,从而提高审核效率,实现小额再融资的快速审核,满足企业灵活的资金需求。现在,这一诉求已经得到证监会的支持,即将落实为具体的政策措施。
多层次资本市场需要一个宽广的塔基,这就是全国性场外市场(“新三板”)以及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市场。截至2013年6月底,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武汉东湖4个高新园区累计有212家公司挂牌,其中7家公司实现在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47家挂牌公司完成了56次定向增资。进入7月份,“新三板”的挂牌速度进一步提升,目前总挂牌公司数量已经达到269家。
上个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新三板”试点扩大到全国范围,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也正在扩募审核员,为迎接企业的大规模挂牌做好准备。
除了全国性场外市场之外,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市场也得到了政策支持。肖钢在上述会议上说,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证监会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目前,已经有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浙商证券等证券公司参与了深圳前海、浙江等地的股权转让市场建设。这些市场被业界形象地称为“四板”。一些地方股权市场,比如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服务范围辐射到全国,不仅帮助一批中小微企业实现股权的标准化和流动性,还成功通过定向融资、私募债和股权质押贷款等方式实现了融资。
除了标准化股本融资之外,证监会也在鼓励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开发非标准化的场外融资工具,以及资产证券化等创新债券工具服务于企业融资需求。
近期东方证券公司对阿里巴巴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资产进行证券化,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为支持众多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融资进行了有益尝试。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试点范围也将很快扩大。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2个省(区、市)。沪深交易所累计接受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413.7亿元;210家企业完成发行,筹集资金269.9亿元。
证监会还将支持期货公司创新风险管理工具,重点引导中小微农业企业通过农产品期货开展合作套保、定价服务、仓单服务等期现结合业务,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稳健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