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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多地试水不合格党员退出机制 划定退出“红线”

2013-08-20 13:11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记者 仝宗莉)据浙江省委组织部主办的浙江组织工作网消息,针对当前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弱化,党性观念淡漠,比如不讲社会公德,参加迷信活动,甚至明里暗里阻挠中心工作推进。但这些并未明显违反党纪国法,难以从法律、党纪等方面进行有效约束。从去年起,浙江的义乌市、桐乡市、淳安县等地积极探索后进党员帮扶整转和退出机制,打开了不合格党员‘出口’。

画“红线”认定“不合格”党员

据了解,目前在浙江,义乌市、桐乡市、淳安县等地都在进行试点。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先从一个街道或乡镇试行,然后推广到全市(县)。

淳安县梳理出了不合格党员的10个方面表现,涵盖政治信仰、党性原则、组织生活、工作作风、法制观念等内容,再对每个方面细分出52种情形,比如“法制观念”就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规建房,支持或参与迷信、赌博、打架斗殴等非法活动等;引入定量评价指标,划出“党员量化考核年扣分50分以上”、“民主评议中群众满意度低于50%”等“红线”。

桐乡市则列出了“十大红线”界定“不合格”,包括抵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定,散布不满言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组织观念淡薄,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其余,如违反政策法规、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父母、党员形象不佳,都在不合格的红线内。此外,本着对党员要有更高要求的原则,每一名有服务能力的党员每年必须达到10分基本分、10分奉献分,通过积分自动产生先锋型、达标型、警示型党员,进行分类管理。

义乌市出台了统一的不合格党员评价标准体系,对拒不执行党组织分配任务、不支持不配合重点工作、参与群体性上访、违纪违法及不履行党员义务等违反“硬杠杠”的党员,评定为警示党员。

警示“不合格”党员 限期整改

义乌市对警示党员“亮黄牌”后,将其组织关系转入党性党风教育党支部,进行集中教育帮扶,并作警示惩戒,限期3个月整改。目前,全市各镇、街道、党性党风教育支部共转入38名警示党员。

“原来在农村,大家每天碰头,熟悉了就拉不下脸;之前每年都对党员干部有‘双评’,但每次都只有表扬,评不出负面。”淳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董毓民说,“现在有了硬杠杠,不合格一定会评出来。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比例不到总数的1%,目的是激励后进,这下大家都知道了,党员身份不是‘硬票’。”

“不合格党员”的评定,在几个试点地区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没想到动了真格,今后一定要注意起来,争取重新回到组织。”义乌市一名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的被警示党员说。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多个试点市县对不合格党员不搞“一刀切”,目的还是“治病救人”,按态度决定处置方式。

义乌市就有一套“中转”机制及时处置后进党员。警示党员是“黄牌”,帮扶整改期满后,镇、街道党性党风教育党支部进行期末综合考评,符合党员要求的转“绿牌”,组织关系转回原支部;仍不符合党员要求的,依规严肃处理,亮出“红牌”予以劝退甚至除名。江东街道石塔头村彭某,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被“黄牌警告”后仍不参加党性党风教育帮扶活动,最终被劝告退党,成为义乌市第一个被“红牌罚下”的后进党员。现在,不少党建后进村开会时,党员迟到、早退现象明显减少。

据观察,几个试点地区的处置方式呈现出一些共同特点,主要体现为有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移交党纪政纪处分5种方式。为期半年到一年的限期改正是主要措施,组织指定素质较好的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扶,党支部每季度一考察,基层党委每半年一分析。期满后,党支部进行重新评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受到劝退等处置的人员,做好谈心谈话等思想工作,避免将其推到对立面。

试水以来,试点地区的基层党组织做到了坚持原则、严肃处置、震慑后进,各个步骤进展相当顺利。动了真格,党员队伍“出口”不畅的问题就不难化解,大部分不合格党员都痛改前非,以合格党员身份重回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