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9日电 (记者张贺)记者今天从文化部获悉,文化部已印发通知,要求坚决制止艺术团组出国“镀金”。近年来,国内一些艺术团组和社会团体打着“文化交流”的名义,自费赴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地进行“镀金”性质演展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这些活动往往采取自付场租、对外赠票以及组织观众的运作模式,有的甚至动用政府经费,不计成本,不看对象,不讲实效,通过不实报道或炒作来达到捞取名利的目的,既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也损害了国家形象和艺术尊严,助长了形式主义之风,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通知》要求,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赴国外开展各类演展活动。对未纳入国外著名演展场所演出季、以全自费和租场方式进行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坚决杜绝政府资助项目赴国外“镀金”。未经文化部及我常驻团的同意,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国内艺术团组和个人赴国际组织总部办公场所举办的演展活动一律不予批准。
《通知》还要求,我驻外机构要发挥监督作用,对此类“镀金”活动不予支持,不题词、不站台、不剪彩、不代为邀请观众和赠票,防止相关单位和个人借此捞取宣传资本。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4年07月10日 第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