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文化部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长蔡武
(本报记者 张 贺)2013年12月30日,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在全国艺术界引发广泛关注。哪些人可以申报?如何申报?基金主要资助哪些领域?4月30日,文化部正式发布《国家艺术基金章程》和四个《项目申报指南》,本报就公众关注的若干问题采访了文化部部长、国家艺术基金理事长蔡武。
记者:国家艺术基金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产物,改革是利益的调整,那么,谁是国家艺术基金直接受益者?
蔡武:一个好的体制之所以称之为好,就是在保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能让尽可能多的主体受益,这也是所有改革的方向。可以说,国家艺术基金是让艺术整体受益,让多数人受益。而那些真正有责任感、有艺术水准的机构和个体,一定是受益者。
国家艺术基金是时代的产物,改革的产物,因此,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定要反映时代的需要,适应改革的要求。对于不同所有制的艺术机构,要坚持机会平等、一视同仁;对于发展方向正确而薄弱的艺术领域,要予以支持;对有创新潜力和能力的、以个人为主体的艺术创作和艺术工作室,要予以扶持;特别是对于青年艺术人才、原创艺术项目、新兴艺术门类,更要予以密切关注。同时,作为国家基金,一定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严要求,要起点公平、机会公平,门要开得大但门槛要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出更多的名家、名作。基金工作要有前瞻性,要有长远眼光,善于发现人才,要关注不那么有名但富于才华、活力和责任感,潜心创作、埋头苦干的艺术工作者,为他们施展艺术才华、艺术抱负提供更多的机会,创造更好的条件。
记者:如何保证专家评审的公正性?
蔡武:我们将通过制度的设计来保证专家评审的公正、公平。初评采取网上通信评审形式,按地域回避、双向匿名的要求进行评审。我们还设计了对初评、复评专家进行监督的程序,由信息网络平台自动给出比较客观“偏离值”评价,为动态管理专家库提供参考,确保评审资助活动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此外,将基金的运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度,也有助于提升政府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记者:请问起草四个申报指南时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蔡武:申报指南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广泛汲取各方面建议的基础上起草的,汇聚了文化部、财政部、基金理事会、基金管理中心,乃至各界文化艺术人士的智慧;是大家在深入学习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当前文化艺术工作实际,遵循艺术工作规律,认真探索“基金制”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努力构建艺术治理体系与提升艺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尝试之作。
在艺术创作方面,目前设计了两个申报指南,即《2014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和《2014年度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在传播交流推广方面,目前有一个指南,即《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在人才培养方面,也有一个指南,即《2014年度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目前这四个指南,是按照基金项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逐步推开”的原则,作为基金初始运作的项目。在《章程》和《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资助范围和艺术门类中,还有一些门类,如艺术设计和动漫、数字艺术等新兴艺术、海外资助项目、基金的荣典与奖励等。需要基金管理部门进一步调研咨询,精心设计,逐步推出。
记者:基金资助全部的艺术门类吗?资助项目的数量是如何考虑的?如何体现侧重点呢?
蔡武:就整个艺术发展而言,门类很多,情况也很复杂。目前,按照我们推出的四个指南,艺术创作方面,包括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如果再深入细分,有近80个小门类。基金资助的类型、方式、载体,都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具有可报、可评、可立项的特点。
目前我们有三种主要资助方式,即项目资助、优秀奖励、匹配资助。三种方式有资金侧重,主要是对不同的类别采取不一样的资助。比如,大型舞台剧,个人美术书法摄影,人才培养等,这些适用于项目资助。小型舞台剧,适用于优秀奖励。传播交流推广,适用于匹配资助。基金努力的方向是力求为每一种艺术形式寻找适合的资助方式。
对已有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国家艺术基金应避免重复资助。坚持公益性,对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艺术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基金不介入,以避免干扰和扭曲市场信号。基金要争取精确地确定资助的重点和环节,力求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花出影响,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不断改善优化艺术发展生态。
《 人民日报 》( 2014年05月07日 16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