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时节,关于饮用水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一些报道常以“菌落总数”来衡量饮用水是否安全,那这个标准科学么?
流言来源:
关于“菌落总数”问题的早在2006年就有报道提及,2007年依云的“细菌门”事件与2012年“成都水企诉成都二医院案”都曾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依云“细菌门”事件:2007年5月,一批产自法国的世界知名依云矿泉水,被上海检验检疫局抽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最后,这118吨依云矿泉水被送回法国。
成都水企诉成都二医院案:2012年12月,成都多家媒体报道称,经成都市二医院实验检测称桶装水开封3天后,菌落总数大量增加,存在安全健康风险——“桶装水开封3天后不如自来水”。成都某水企认为,二医院并未按照国家检测食品饮品的标准方式来检测,并通过媒体发布对桶装水并不准确的检测结果,给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造成了误导,同时也给桶装水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而正式决定起诉二医院并索赔1元。
事实真相:
一、你需要知道“细菌≠疾病”
在成都水企诉二医院案时,成都华西医大公共卫生学院谭建三教授就曾经表达过看法:并不是说所有细菌都对人体有害,酸奶中每毫升菌落总数就达10亿个。其实,“细菌≠疾病”的概念是微生物学中的基本概念。著名的水营养学家、我国水生理科学的拓荒者、北京公众健康饮用水研究所所长李复兴教授多次对媒体表示,许多人简单将“细菌”就理解为“致病菌”,这是错误的。
简单来说,细菌分成有益菌、致病菌两大类。前者占细菌总数的99%,后者占细菌总数的1%。由于过去的宣传只强调致病菌造成的疾病问题,所以一说到细菌,许多人首先反应过来的词语是“感染”“生病”“不卫生”。
二、不检测“菌落总数”更科学
别说普通人,就是国家标准,都曾经在“菌落总数”的问题上认识模糊。
1、旧国标带来的问题
以成型于1995年的旧《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为例,里面就有关于“菌落总数”的检测指标项目——菌落总数要求低于每毫升50单位。凡是检测发现菌落总数超标的 皆为不合格。这带来了两个后果:
(1)有矿泉水因菌落总数超标被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比如2007年依云“细菌门”事件中,依云当时曾回应说:“不是依云不安全,而是中国标准太落后”——这自然更是引发国内舆论的集体讨伐。但事实上,在WHO(世卫组织)、美国EPA(美国环保局)等标准中,都没有菌落总数的检测指标,只是对致病菌有严格要求。
(2)为了避免“菌落总数超标”,水企不得不大量使用臭氧杀菌。而臭氧与水反应产生的溴酸盐就大量增加——溴酸盐则是国际上认定的2B级的潜在致癌物。
2、新国标是一种进步
就在依云“细菌门”事件发生的第二年,2008年,新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标准》出台,里面最重要的两条改动直接让依云哭得死去活来,玻璃心碎一地。这两条改动就是:
(1)去除检测“菌落总数”,增加粪链球菌、绿脓杆菌和产气荚膜杆菌这三项致病菌的检测——这项改动的意义在于,将水中真正能引发疾病的三种致病菌单独检测,而不再是模糊的“菌落总数”,也避免了误伤了水中的有益菌。
(2)增加检测“溴酸盐”,规定每升饮用天然矿泉水中的溴酸盐含量不得超过0.01毫克。上面说到过,正是因为水企过度使用臭氧杀菌,造成了水中过量的溴酸盐。这其实也是在告诉水企:“我们不测‘菌落总数’了,你们也别猛灌臭氧啦!”
结论:
菌落总数超标啦!这水不能喝!——这是谣言。
当下一些报道,仍旧以旧国标的“菌落总数”来判定饮用安全与否,由此误导了公众。2012年成都二医院称“桶装水开封3天不如自来水”即是这样。不以“菌落总数”论安全,早已成为国际国内共识,你又何必还执着一张早已作废的旧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