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陕西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日前发布了《陕西省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基本标准(2013版)》,其中规定,严禁家属不在场的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无医学指征严禁使用代乳品。【更多精彩请关注人民网健康卫生频道新浪微博】
根据《标准》,产妇分娩后需在产房留置观察2小时,观察情况记入分娩记录。如无异常送回母婴病房,助产士与病房护士及家属进行床头交接,三方签字后的交接记录单存入病历。
助产人员应认真、即时作好产程、分娩记录(手术分娩由手术医师记录),出生缺陷儿、死胎、死产等各种登记。遇有抢救情况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针对陕西省三级和二级医疗保健机构,《标准》要求,胎儿娩出后应由助产医师(士)进行呼吸道清洁、断脐等处理,然后交母亲看过新生儿、油浴(早产儿不做)、称体重、量身长、打新生儿双足印和母亲大拇指印于新生儿病历上,在新生儿手腕系标明性别、体重、出生时间、母亲姓名及床号的手腕带,并用标明同样内容的包被包裹。
针对陕西省一级医疗保健机构,《标准》规定,胎儿娩出后出现异常情况时,助产士(师)实施新生儿复苏,并及时通知内儿科或全科医生到场抢救。严禁产科医生对新生儿做出生缺陷诊断。
此外,《标准》规定,严禁家属不在场情况下交接新生儿,母婴同室实行责任制护理,严禁任何人私自将住院新生儿带离病区。
《标准》要求医护人员应对产妇及家属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无医学指征严禁使用代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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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贩婴案立案5起“烂尾”
今年7月,陕西富平曝出医务人员参与拐卖婴儿案。事发后,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等5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针对此次案件中暴露出的安全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陕西省抽调40余名三级医院产科专家组成10个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全省医疗执业安全大检查。当时公安机关宣布已根据群众举报立案5起。截至昨天,10个检查组的详细检查情况一直未见公开,5起案件也没有任何情况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