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今年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增加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包括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体质包括: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平和质。
此外,还包括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规范》还要求,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另外,服务机构也被要求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老年人和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