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出台国内首个小客车“拼车”指导意见,允许合理分摊合乘费用。此举赢得社会公众关注,并收获一致好评。
“拼车”合法化,可以说是一举多得。无车族可以拼车以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带来的烦心事,如拥挤、晚点等;有车族通过拼车吸引他人乘坐以减少自己养车的费用。当然这对减少尾气排放和减轻道路拥堵,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拼车在国外称为“汽车共享”,英国与美国还修建了专供多人共乘车辆行驶的专用快速车道,只有乘坐两人以上的车辆才能进入;韩国的出租车实行“合乘制”,可由多位乘客拼车。有数字显示,超过1/4的美国人上下班都是拼车。在一些州,拼车族能占到全部驾车人的一半之多。
“拼车”好处如此之多,国外早有成熟经验,我国“拼车”合法化为什么来得如此缓慢?为什么目前只有北京敢吃“螃蟹”?显然,管理理念使然。
我国的道路运输经营属于特许经营,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私家车在没有取得营运资格的情况下,“拉客”很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为,现实生活中“好意同乘”而被处罚的案例时有耳闻,轻则被处以几百数千甚至上万元的罚款。虽然相关部门严管重罚,但依然无法遏制“拼车”的热情,尤其是实施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后,选择“拼车”出行的人更多了。
一些客运管理者认为,他们的职责是依法维护客运秩序,至于“拼车”对于老百姓的方便和环境的保护,那不是自己的分内事儿。再说,他们也有担心,如果允许“拼车”,相关部门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自然要增加不少,特别是如何预防“黑车”借机“钻空”。相反,不允许“拼车”,自己不用受这个累、操这份心,还能时不时收点罚款。
北京“拼车”破冰,无疑是打破政府部门小框框之举。站上打造现代服务型政府的高度考量,“拼车”予民方便、于民有利,有利于交通、环保。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群众,从这角度说,北京允许“拼车”,其更大的意义还在于政府服务理念的转变。
春节即将到来,又将迎来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的高峰。火车票、客车票恐怕又是一票难求,无疑“拼车”还会是一部分人的选择。虽然北京“拼车”不会被认定非法营运,但这毕竟是一地之规,超出北京地盘的“拼车”仍然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而现在大量的跨省市区出行,则需要全国或区域的联动性政策。
“拼车”合法化,方能规范化。但愿有更多的地方政府转变管理理念,更快地推进“拼车”合法化,让群众不再为是否“拼车”出行而纠结。
《 人民日报 》( 2014年01月15日 1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