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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评论员:以身载道,彰显人格力量

2014-08-30 08:51 来源:人民日报
    ——二论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标杆
 
  中国作协、中国文联相继发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议书,北京市演出行业协会签订禁毒承诺书,上海演艺界人士呼吁带头传播正能量……连日来,文学界、艺术界以各种形式提倡公众人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勇做践行核心价值观的表率,赢得了各界支持,也传递出鲜明导向:激浊扬清人人有责,公众人物更需带头。
 
  一位哲人说过,“教诲是条漫长的道路,榜样是条捷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倡导十分重要,典型引导不可或缺。相比于普通人,公众人物有着更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在许多人心目中,公众人物代表着社会风尚,由于广受关注和尊重,其举手投足、一言一行,都对社会起着一定的示范作用。正因如此,公众人物有责任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努力做精神家园守望者、社会价值风向标、道德航船压舱石,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标杆。
 
  “道不可坐论,德不能空谈。”人们关注公众人物,不仅看他们说什么,更会看他们做什么;不仅看他们在台上如何表现,更会看他们在台下如何行事。侯宝林、梅兰芳、常香玉等一代宗师,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要求尤其严格,在他们看来,是公众的垂青让自己成了“角儿”,一定要以出色的人格和艺格回报社会,这是远比金钱和任何虚名更重要的。
 
  人格的魅力最动人。公众人物的人格魅力,源自德艺双馨、行为世范的自我要求,源自抵制假恶丑、弘扬真善美的不懈追求。越是各行各业的顶尖人物,越应当严以修身、以身载道、践之于行。文学工作者多一些“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情怀,艺术人士多一些“戏比天大,德如地厚”担当,工商业者多一些“得诸社会,还诸社会”的觉悟。如果公众人物都能结合职业特点做道德风尚引领者、社会进步推动者,何愁不能扭转社会不良道德风气?
 
  以身作则胜过口头教诲,发号施令不如身体力行,价值观的力量,就蕴藏在行动之中。公众人物以实际行动引人向善、捍卫公序良俗,社会大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我们一定能够撑起光辉灿烂的道德星空。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30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