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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法评:杜绝“捆绑式执法”思维

2014-07-02 07:41 来源:人民日报
    张玉胜
 
  □一些地方政府将毫不相干的两件事硬性“捆绑”,其实质是以权代法
 
  近日,媒体关注了“江西赣州寻乌县计生政策与多项行政审批挂钩”的新闻,6月16日晚,寻乌县委宣传部向央广中国之声发来答复函,表示相关部门已组成调查组,经过核实,相关单位确实存在违规行为,对报道中提到的问题,将立刻整改。
 
  面对公众的质疑,寻乌县委坦承“违规”不护短,立刻整改不怠慢。不过,这种就事论事地简单“脱钩”,未必就能终结行政部门“捆绑式执法”的惯性思维。杜绝拉郎配式的违规“挂钩”之举,还需强化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
 
  其实,在一些地方政府的行政工作中,将毫不相干的两件事情硬性“搭配”“捆绑”的做法并非个例,其范围也绝不仅限于计生政策的落实。比如,前些年曝光的某地将营运车辆年检与缴纳营业税挂钩,就是类似的案例。从表面看,这种“捆绑式执法”颇有“懒政”“惰政”和缺乏“人性化”的意味,但实质上,这是法治观念淡漠、习惯于以权代法的体现。
 
  将计划生育工作由政策性指导升格为法律规定,本意是要把这一关乎国计民生的基本国策的践行纳入法治轨道。这里其实包含了两层含义:公民有依法依规生育的义务、政府有依法依规管理的责任。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此看来,政府部门抓计划生育工作,不只是事务性的行政管理,更是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的执法行为。
 
  诚然,作为涉及千家万户及公民切身利益的计生大事,其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不言而喻。但即使再苦再累再难,依法行政的法治底线也不能逾越。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不能总是拿着法律的规定约束百姓,而对自己的违规违法浑然不觉。执法者理应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不是仗着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
 
  如果仅仅把这种“挂钩”做法理解为“方法不当”,显然只是抓住了事件的表象,行为“违法”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只有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敬畏法律、践行法治的执政理念,才能让政府的行政管理与“捆绑式执法”的惯性思维彻底“脱钩”。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02日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