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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拟加强保护文化遗产:每年200处古迹消失(2)

2013-05-15 00:43 来源:法制日报

  其一,填补惩处行为主体缺失的立法空白。单独列出有关法人违反文物古迹保护法行为和责任及处罚条款,这些行为具体包括:损毁历史文化古迹、自然景观或国家保护的文物项目及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物品典籍等。

  第二,完善协调机制及有关部门的权利。本次的法律修正案不仅赋予俄联邦主体对违反区域类和地方类文化遗产保存、使用、保护规定的行为的处罚权,而且此类处罚可按联邦文化遗产处罚金标准执行。

  第三,加大处罚力度,大幅提高罚金。对个人的最高罚金可达50万卢布(1卢布约合0.03美元),对负责人的最高罚金可达1500万卢布,对法人的最高罚金可达6000万卢布。

  第四,延长案件追诉时效,由原来的两个月延长到一年。

  第五,细化违法行为及确定相应罚金标准,规定违法行为主体包括个人、负责人、法人。违法行为被细分为违反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的行为,违反贵重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的行为,失职、渎职致使文化遗产被毁坏的行为等。此外,法律修正案还据此分别列出相应的处罚金额。

  根据最新获得签署的《俄罗斯联邦行政违法法典》修正案,违反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的行为发生时,对个人的处罚将由1000至1500卢布提高到15000至20万卢布;对负责人的处罚将由2000至3000卢布提高到2万至40万卢布;对法人的处罚将由20000至30000卢布提高到20万至500万卢布。

  违反珍贵文化遗产保护规定的行为发生时,对个人的处罚将由2000至2500卢布提高到2万至30万卢布,对负责人的处罚将由4000至5000卢布提高到5万至50万卢布,对法人的处罚将由4万至5万卢布提高到100万至2000万卢布。

  对失职渎职致使文化遗产被毁坏的行为,则处罚10万至60万卢布;失职渎职致使文化遗产被毁损,则将处罚50万至2000万卢布。如是被列入联合国世界遗产项目的古迹被损毁,则将处罚100万至6000万卢布。

  如果建筑公司发现古迹但并没有停止施工,则将对个人处罚15000至30万卢布,对负责人处罚2万至40万卢布,对法人处罚20万至500万卢布。如果建筑古迹被毁,对个人处罚15000至30万卢布,对负责人处罚5万至60万卢布,对法人处罚100万至1000万卢布。(记者 朱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