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中“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的价格秩序,重点查处旅行社以虚假的“零负团费”为名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减少旅游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及“农家乐”不明码标价、两套菜单,旅游景点景区擅自抬高门票价格,不执行规定的优惠措施,旅游景区周边停车场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抑制旅游购物、娱乐项目价格虚高和高额返佣现象,降低旅游成本,促进旅游消费。加强交通运输价格检查,严厉打击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假日出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