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德国记者 郑红
德国法兰克福州法院日前对打车应用程序“优步”(Uber)在德国的使用作出判决,称因优步名下的司机没有客运执照,也不满足健康检查等出租车司机的必要条件,暂不允许该公司继续经营。
优步是一个打车应用平台,2009年成立于美国,已经在全世界200多个城市运营。借助该软件,私家车也可以扮演出租车的角色,为乘客提供客运服务,但收费较出租车低,乘客可以省去一部分开销,优步则收取打车费用的20%。目前,优步在德国的柏林、汉堡、杜塞尔多夫、法兰克福和慕尼黑这5座城市大受欢迎,德国成了优步在欧洲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法兰克福州法院这一判决并没有阻挡优步的脚步,判决作出后,优步在德国的新用户数量不降反增。究其原因,价格低是优步的主要吸引力之一。据估计,在柏林进行一次中等路途行车,使用优步要比出租车便宜25%以上。
优步受青睐,德国政府为何要限制用户通过优步搭乘别人的汽车呢?《南德意志报》给出这样的答案:在德国,收费运送乘客需要遵守《客运法》。该法律规定,所有收费运送乘客的行为都需要运营许可。该规定覆盖了有轨电车、无轨电车和机动车。法兰克福州法院的法官判定,优步介绍的车辆所收取的费用超过了运营费用,而且那些私人司机也没有客运许可。尽管优步只是一个中介平台,但它在其中收取了费用,因此也参与了这一违法过程。另外,优步的兴起还给传统的出租车行业带来威胁。
德国出租车协会主席米夏埃尔·米勒表示,法兰克福州法院的判决符合德国的法律。没有国家的驾驶许可和客运许可是不能进行运输服务的,这关乎对乘客的保护和服务质量。客运许可制度能确保司机定期参加健康检查和对车辆进行专门检验。米勒称,他们不担心新的市场参与者,但只有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遵守法律框架条件,竞争才是有效的。
针对法兰克福州法院的判决,优步表示该判决限制了民众选择的权利,称将继续在德国提供客运服务并提出上诉,尽管继续运营可能使其面临25万欧元的罚款。
(本报柏林9月10日电)
《 人民日报 》( 2014年09月11日 2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