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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李森林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了解,从2001年到2011年的10年间,李森林通过为相关人员在职务晋升、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疯狂敛财,收受现金及各类物品总价值超1500万元。
(来源:新华网)